黑龍江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招聘公告
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農牧場力量,提升管理層隊伍的整體素質,滿足現代化辦公需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牧場工作人員。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國有農牧場企業職工;本次計劃招聘農牧場工作人員9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能夠扎根基層,吃苦耐勞,事業心、責任感強,善于做群眾工作。
3.性別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有訥河市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和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5. 被列入失信名單的;
6.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其它時間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及地點: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按照防疫要求,報考人員須佩戴口罩并提供《健康承諾書》(詳見附件1)。報名地點:訥河市農業農村局311室,聯系人:周先生,報名咨詢電話:18724489777。報名材料:(1)《訥河市公開招聘農牧場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簡稱《報名表》)1份;(2)戶口簿(復印首頁及本人頁)、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3)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其中1張粘在報名表上)。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報考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并對《報名表》填報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招聘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方可報名。
3.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選聘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均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人選確定資格復審通過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遇報名人數較多,由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視情況確定是否增加筆試環節。
(四)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按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
四、考察及公示
1.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確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分數相同,則按照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共黨員、退役軍人的順序依次優先確定。
2.體檢。按照公民公務員招聘要求的體檢范圍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由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3.考察由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按有關規定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聯審聯查審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考察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4.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五、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結合農牧場實際需要進行人員分配。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5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滿,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續聘。
2.聘用人員應按照各農牧場規定的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并到農牧場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4.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用人員由農牧場統一進行管理。對聘用人員的考勤情況、工作紀律、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進行日常管理。
六、薪資待遇
1.試用期內,薪資為2000元/月。正常繳納五險一金。
2.試用期滿后,薪資待遇按照所在農牧場簽訂勞動合同執行。
七、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在報名、面談、考察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輔導培訓班。本公告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訥河市農業農村局所屬農牧場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2年11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