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市華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公告
華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華池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華組發〔2021〕29號)有關規定,華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決定面向全縣黨政參公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華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全額撥款正科級行政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人員應為全縣黨政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四級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業績突出、甘于奉獻,品行端正、群眾公認;
2.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綜合協調等能力;
3.學歷和年齡等具體要求詳見《華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備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履職能力;
6.身體健康;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新錄用人員有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未滿的;
6.試用期未滿的;
7.參加公開選調到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8.未經本部門、本單位同意的;
9.干部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干部身份來源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10.受黨紀政務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11.不符合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
12.其他不得交流和調配情形的。
三、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公開測試、考察、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等6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按照個人自愿與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
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縣政府二樓機要室。
3.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藍底照片5張。
(2)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一式2份。
(3)縣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或聘任文件復印件(加蓋主管部門或組織、人社部門公章)1份。
(4)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加蓋主管部門或組織、人社部門公章)1份。
4.報名步驟
(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推薦表》,如實填寫,正反打印后并送相關部門審核蓋章。
(2)報考人員帶報名所需材料到縣政府二樓機要室現場集中報名,不得委托他人報名。
5.資格審查
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依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報名結束后通知本人。報考人員按照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本次公開選調計劃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資格審查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以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隨時關注華池黨建、魅力華池APP或等候電話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公開測試
1.形式與內容。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由縣政府辦公室統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有關規定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
本次公開選調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公開測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結束后在華池黨建、魅力華池APP公布。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時間、地點由縣政府辦公室另行通知。
3.成績公布和查詢。筆試成績在筆試后7天內在華池黨建、魅力華池APP公布;公開測試最終成績面試結束后在華池黨建、魅力華池APP公布。
(三)考察
根據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相應職位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通過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個別談話聽取意見、與考察對象面談、政治素質測評、干部職工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量化評分。其中,政治素質20%、工作實績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風20%、干部職工評價10%。政治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考察結束后,按測試成績占60%,考察評分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并在華池黨建、魅力華池APP進行公示。
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執紀執法部門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依次遞補考察對象,只遞補一次。
(四)人選確定
根據綜合成績,經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報縣委組織部審定。
(五)公示與調動
1. 公示。對擬選調人選,分別在縣政府辦公室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 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縣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對有反映,經查實且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按照省、市公開選調有關規定,由縣政府辦公室研究決定。
2.聯系方式:謝小彤 18409344850 0934—5121911
附件:
華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