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汕尾海豐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50人公告
2022年海豐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
為維護海豐縣社會政治和治安穩定,推進平安海豐建設,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海豐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并自愿從事輔警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明顯紋身。
4.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6年12月6日至2004年12月5日期間出生)。
5.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因違反紀律規定被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從我縣公安機關辭職不滿3年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職位要求
(一)學歷:高中(含中專、職業高中、技校)或以上學歷。
(二)限汕尾市戶籍人員(含深汕合作區戶籍人員)。
(三)本次招聘的輔警按工作需要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崗位,聘用后由縣公安局根據輔警崗位需要統一安排(職位表見附件3),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不予聘用。
四、報名方式及考試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2月6日9:00至2022年12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應在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在“人事考試服務平臺”(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95)進行網上報名。
3.報名要求:
(1)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本人的學歷、年齡等條件,認真慎重地核對招聘崗位條件等要求,填寫好本人的材料。
(2)報考者須按要求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相片(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傳藝術照或生活照)。
(3)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及有效證件。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與其他單位聘用關系的人員報考,在報考時需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考試及資格審核
考試包括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
1.體能測試:
(1)打印體能測試準考證。考生登錄“人事考試服務平臺”(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95)下載打印體能測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按體能測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縱跳摸高。男子合格成績為263厘米,女子合格成績為225厘米,測試不超過三次。
第一、起跳時,受測者雙腿不能移動或有墊步動作。
第二、受測者指甲不得超過指尖0.3厘米。
第三、受測者徒手觸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
第四、受測者統一采用赤腳(可穿襪子)起跳。
(3)男子1000米跑,合格成績為4分55秒。女子800米跑,合格成績為4分50秒。
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成績合格者進入筆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筆試;不按規定時間進行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資格審核
考生經體能測試合格的,進入資格審核環節,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進入筆試,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海豐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報名表》(附件1)。
(2)《考生承諾書》(附件2)。
(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書(專科以上需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近期藍底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5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4)中共黨員的需由所屬黨支部出具證明。
(5)復員、退伍軍人須加帶退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銀行征信證明,在政審考察環節提交紙質版證明材料(時間另行通知)。
注:《2022年海豐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報名表》《考生承諾書》可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
3.筆試:
參加筆試的人員為體能測評合格且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筆試試題委托第三方出題,采用閉卷的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面試:
按招聘崗位考試人員筆試成績(四舍五入取小數點后2位)從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崗位聘用名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分數并列的,按相同分數入圍面試。
(1)領取面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內容:包括綜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言行舉止、儀容儀表,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及相關的文化和業務能力。
(3)面試方式:面試考官由外聘考官和縣公安局中層領導干部組成。面試試題委托第三方出題。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分數由面試考官參照公務員面試評分有關規定評分,四舍五入取小數點后2位。
(4)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四舍五入取小數點后2位。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主考官評分由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若面試主考官評分相同,按試題順序評分的高低依次確定體檢對象,第一道題評分高的優先,依次類推。
3.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發〔2010〕382號)標準執行,并必須接受毒品檢測。體檢費用按照醫院相關標準由考生自行承擔,必須遵守醫院相關規定參加體檢。
4.取得體檢資格的考生須攜帶面試準考證、身份證及近期藍底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1張參加體檢。
5.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出現招聘名額空缺時,按考試總成績名次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體檢人選。
(二)政審、公示
1.政審: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政審考察對象,由縣公安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和《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執行,根據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名單,并進行公示,對沒有發現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聘用人選。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名次從高至低順序依招聘程序進行遞補。
2.公示:
對經過考試考核、體檢、政審合格的初定人選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發現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聘用、待遇及崗位安排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公安局對擬聘人員的有關聘用材料進一步核準,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自公示期滿3天內,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將視其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二)獲得聘用的人員應服從安排,并與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每人每月費用3600元(含包干加班工資、個人及單位應繳納的五險)。具體工資待遇按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根據海豐縣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提出意見并報縣政府確定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列入縣財政預算予以核撥。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三)海豐縣公安局政工室每年度按上級規定對輔警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由海豐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男性年滿60周歲不再續聘,女性年滿50周歲不再續聘)。
七、其他事項
此次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因名額原因未被錄取的,可作為海豐縣公安局輔警招聘備選人員,若我局輔警名額出現空缺時,經征求本人的意見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順序直接遞補,經體檢、考察合格者直接聘用。考試總成績有效時間自公布之日起半年內有效。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做好我縣疫情防控工作,請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的考生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從接到考試(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通知之日起,7天內每天在微信→小程序→粵省事→“粵康碼”系統中如實登記個人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來汕方式等情況,早晚測量體溫,自我觀察有無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出現異常的及時就診。
(二)考前7天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必須完成“3天2檢”。
(三)考生粵康碼應為綠碼,并持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監測)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
2.有國內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且隔離(監測)期未滿的;
3.考試當天,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4.考試當天,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5.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
6.不符合我縣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五)考生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從接到考試(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通知之日起7天內,不前往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不出國(境),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接觸疫情高危人群。凡近期從國(境)外、國內疫情高危地區旅居回來汕尾的人員,需按要求提前做好防控隔離等相關措施,并提供核酸檢測報告等材料。考試當天,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除身份確認和體能測試、面試答題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六)考生應自覺配合考場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考生資格,并計入考試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考試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隨時調整。
九、其他未盡事宜由海豐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0-6622234(海豐縣公安局政治工作辦公室)
海豐縣公安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