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導中心選聘人員公告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導中心2022年公開選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和工作需要,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擬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為浙江省婦聯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掛浙江省婦女兒童服務中心牌子,預算形式為省財政全額補助,位于杭州市上城區。主要職責是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培訓工作;開展婦女兒童和家庭的各類公益服務;開展家庭教育理論研究;開展女性社會組織培育和聯絡工作;承擔浙江省婦聯網絡及新媒體建設有關工作;承擔浙江省婦聯有關婚姻家庭指導、法律咨詢、婦女創業就業、國際交流等具體事務等。
二、選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選聘計劃為家教指導崗1人,崗位具體要求見選聘計劃表(見附件1)
(二)選聘對象
浙江省內黨政機關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較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7.與原單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或按聘用合同約定不得在2023年1月底前離職的情形;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1.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2.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3.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5.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8.其他原因不宜報考的。
(四)崗位待遇
選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選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24:00止,發送報名電子郵件到指定郵箱(zjsjjzdzx@163.com),報名材料請壓縮打包附件上傳,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逾期者視為無效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見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本人主筆撰寫正式發表的有關文章及能證明本人崗位工作能力的相關材料掃描件等。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選聘單位根據選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數應不少于計劃選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選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另行在浙江省婦聯網站通知。
筆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工作能力(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浙江省婦聯網站通知。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崗位計劃數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需在選聘單位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入圍人員不按選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四)公示、聘用
體檢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浙江省婦聯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選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中有不合格者,由選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選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rlsbt.zj.gov.cn);
2.浙江省婦聯網(http://www.zjswomen.org.cn);
其中,選聘相關通知和信息(筆試、面試通知、入圍面試、體檢考察等)一般僅在浙江省婦聯網站發布,請應聘人員務必自行留意,選聘單位不再專門通知。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選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婦聯組織部反映(電話:0571-87057504),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五)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或者選聘資格。
五、咨詢
本次選聘工作具體問題咨詢電話:0571-85779877。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導中心
(浙江省婦女兒童服務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江省家庭教育指導中心2022年公開選聘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