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赴高校招聘教師19人公告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龍馬潭區教育和體育局關于瀘州市龍馬潭區2022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我區事業單位發展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有關規定,瀘州市龍馬潭區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將第二次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本公告及《瀘州市龍馬潭區2022年下半年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2023年應屆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和2023年應屆四川省生源教育部屬公費師范生(西南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
(二)報考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海外留學生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應聘者必須已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其中,2023年畢業的應屆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因疫情影響,延遲發證的,按該生學校官方發布領取畢業證等證書時間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4.年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要求,時間計算至2022年12月3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開除處分或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3.受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或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
凡符合此公告考核招聘條件的,通過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網(政務板塊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下的招考錄用欄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單位相關要求和聯系方式,將報名材料掃描后投遞至招聘單位聯系人郵箱(郵箱主題格式為:姓名+報考單位+崗位名稱),并電話與招聘單位聯系確認,完成網上報名(招聘單位聯系人信息詳見附件1)。
3.報名所需材料要求(需報送材料原件的電子掃描件到指定郵箱)。
(1)《瀘州市龍馬潭區2022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A4紙雙面打印,并務必親筆簽名,否則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附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如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通過招聘的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在訂立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溫馨提示:尚未畢業的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經學校審核并加蓋鮮章的含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的證明或就業推薦表等,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須聯系相關高校或省級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3)自薦資料1份。
(4)用人單位結合報名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證資料。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根據報考者提交的報名資料,招聘單位對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逐一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
2.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22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四川師范大學獅子山校區學生活動中心三樓宣講廳(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靜安路5號)。四川師范大學校外報考者,根據報名情況,現場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報考者須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了解詳細情況可致電咨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咨詢電話:0830-2522061)。
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考核。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的現場資格復審、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三)面試考核
1.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才能參加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具體時間和地點見現場資格復審后領取的面試通知書(若因疫情防控原因變更面試考核時間和地點,則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采取招聘單位直接面試考核簽約的方式。所有參考人員面試成績低于80分則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3.成績并列的考生予以加試。
考核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核成績或考核資格的人員、未參加考核的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考察和聘用對象。
(四)體檢
根據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察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擬招聘人員情況在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網(政務板塊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下的招考錄用欄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及戶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聘用人員的試用期及工資福利待遇等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聘用后,聘用人員為部屬公費師范生的,在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含試用期),其他聘用人員在龍馬潭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其中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內不得流動,并遵守龍馬潭區對服務期的其他規定,聘用合同將明確違約責任,若有違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事項
(一)所有報考人員(含被委托的資格審查人員)在資格審查、考核測試、體檢、心理測試當天均需提供本人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如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直轄市所在區縣其他街道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現場資格審查或面試前3天內3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參考。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采樣時間為準,非出具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詳情請自行查詢或咨詢。
(二)參加本次招聘的報考者均需全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在現場資格復審、面試考核、體檢等過程,均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碼(綠碼)、掃碼亮碼,主動接受體溫檢測。
(三)考核招聘過程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網(政務板塊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下的招考錄用欄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予以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聘用等的,責任自負。
(四)請報考者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報考者本人原因造成無法與其取得聯系等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五)本公告要求的各種證件須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取得,并實際持有。
四、紀律與監督
(一)紀律監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和成績。在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環節中和聘用后,發現有弄虛作假的,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簽約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由瀘州市龍馬潭區教育和體育局根據招聘崗位進行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瀘州市龍馬潭區教育和體育局:0830-2522061。
監督舉報電話:0830-2739773。
附件:
1.瀘州市龍馬潭區2022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2.瀘州市龍馬潭區2022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瀘州市龍馬潭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