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監利市機關事業單位選配28人公告
監利市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配(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視野,提高用人公信度,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監利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聘)管理暫行辦法》(監編辦〔2019〕23號)和《關于對啟用編制計劃的單位組織人員進行面試和考察考核的函》(監編辦函〔2022〕3號、4號、5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等13家單位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公開選配(聘)28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配(聘)的崗位及人數
1、市委辦公室機關工作人員1名;
2、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工作人員2名;
3、市紀委監委機關工作人員5名;
4、市婦女聯合會機關工作人員1名;
5、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3名;
6、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1名;
7、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2名;
8、市糧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3名;
9、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4名;
10、市何王廟灌區管理所工作人員2名;
11、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名;
12、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員1名;
13、市勞動人事仲裁院工作人員1名;
二、公開選配(聘)的范圍及資格條件
1、選配(聘)范圍
市直機關面向監利市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公開選配(聘);事業單位面向監利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配(聘)。
2、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機關單位須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其中:省委組織部選調生須具有2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鄉鎮公務員須具有5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2017年度“四級聯考”招錄并在當年報到的公務員可參加本次考試;事業單位須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與原單位無勞動人事爭議。
(4)符合選配(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身份等條件(詳見附件1)。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配(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處分期內或未滿處分影響期限的;
(3)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
(5)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6)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能參加公開選配(聘)的情形。
三、選配(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選配(聘)實行差額選配(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個崗位選配(聘)計劃數與最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須高于1:1,低于等于該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配(聘)計劃數。
四、選配(聘)程序
1、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可由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提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直接取消選配(聘)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2)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2022年12月19日下午17:00截止。
(3)報名地點: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地址:監利市玉沙大道109號市人社局八樓802室)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監利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配(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張和jpg格式電子照片1份;
③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基層工作經歷和本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編在崗身份證明材料。
2、資格審查
機關單位由市委組織部和選配(聘)單位負責;事業單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選配(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配(聘)工作的始終,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報考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選配(聘)資格。
3、考試
選配(聘)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形式,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選配(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及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5、考核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配(聘)計劃數1∶1確定考核對象。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選配(聘)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工作表現等情況,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同時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因考生在考核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核工作由選配(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6、公示和辦理手續
各選配(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完成體檢和考核工作,確定擬選配(聘)人員后,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確定為選配(聘)人員并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因考生在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
監利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配(聘)工作的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及相關選配(聘)單位負責解釋。
中共監利市委組織部
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2:監利市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配(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