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廣東韶關樂昌市教師招聘(選聘)5人公告
樂昌市2022年下半年教師公開招聘(選聘)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我市2022年下半年教師公開招聘(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公開招聘教師5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公開選聘教師20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2)。
二、招聘對象
(一)公開招聘對象
具有國際公認的或經認定的國際知名學府和國家、省屬重點大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的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提供在國(境)外取得的同等學歷(學位)證書且于2022年12月2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二)公開選聘對象
樂昌市外在編在崗人員。
二、招聘崗位性質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規定人員,經申請認定為青年人才的,將給予相應的人才津貼。
三、報考條件
(一)年齡與學歷要求:
1. 公開招聘對象(5名)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即1986年12月8日至2004年12月8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碩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即197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2. 公開選聘對象(20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6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需確保社保繳交達到享受退休待遇的最低繳交年限);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資格條件:報考對象除符合崗位要求的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報考選聘崗位的需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違約且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已簽訂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協議書且尚未完成所約定服務年限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樂昌市內在編在崗教師;
9.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報名者按所應聘崗位將以下報名材料發送至郵箱:ljrsg2015@126.com,郵件主題注明:姓名+應聘崗位+應聘崗位代碼(如:張三/音樂教師/XPA001),報考者發送資料后應及時撥打電話:0751-5556346確認報名,未電話確認報名的視為報名不成功。報名材料如下:
1.《樂昌市2022年下半年教師公開招聘(選聘)報名表》(附件3);
2.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對應學段、對應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考生,必須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方可報名,通過教師招聘的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被聘用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的,在訂立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副高以上職稱的需提供職稱證;
4.彩色電子照片1張。
報考選聘崗位的需增交以下材料:
①任教學校出具并由當地教育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需簽署有“與原件相符”意見及單位公章,體檢前提供);
③加蓋公章的入編文件復印件或當地編制部門的事業單位在編證明(體檢前提供);
報名注意事項。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或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資格審核。審核人員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以電話方式告知本人。
(三)考試辦法
1.考試采取面試形式,由樂昌市教育局組織進行。
2.面試地點、面試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面試成績
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照主評委的分數高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中如主評委分數也相同,則按照學歷高低、職稱高低、教齡長短等要素及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進行統一體檢。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及項目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考生,需在體檢當天提交推遲體檢申請書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醫學證明,否則按照放棄體檢處理。懷孕考生生產完畢后,由考生再次提出體檢書面申請(含本人簽名和手印)。
3.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文)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三)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考察(需提交放棄體檢聲明,聲明中含本人簽名和手印)等造成崗位空缺,按照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同一“崗位代碼”無遞補人員的,則在同“招聘崗位”中調劑。
六、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向樂昌市教育局提出,監督投訴電話:0751-5556346,0751-5567930。
(二)聘用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好調動相關手續,超過期限的按自動放棄處理。聘用手續辦完后簽訂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試用期內(一年),選聘人員需聘用在十三級崗位,待試用期滿考核轉正后,可根據本人取得職稱及學校崗位空缺情況聘用到相應等級崗位。取得廣東省內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人員,試用期內在學校有相應空崗的情況下,可聘到相應崗位等級。選聘人員聘用后需在聘用單位服務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次公開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四)監督及舉報電話:0751-5557930
本公告樂昌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樂昌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