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衢州江山市應急管理局編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2年江山市應急管理局編外用工公開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求,根據《江山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江山市應急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性質
1.招聘崗位及人數:駕駛員1名;
2.聘用性質:合同制工作人員(編外用工),實行勞務派遣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江山市生源和江山市戶籍的人員招聘,戶籍以2022年12月15日前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務意識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吃苦耐勞的品質;
2.愿意履行編外用工義務,服從單位管理,遵守紀律;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4.9以上,無色盲;
4.具有C1級以上駕駛證,連續駕齡5年及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無重大交通事故;
5.身體健康,能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和強度;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其他不宜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共分為報名、資格審查、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報名
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請報名考生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1、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應急管理局北樓207辦公室(江山市西山路2號)。
3、報名者需帶材料:報名表一份(詳見附件1,請考生自行下載填寫、打印,并粘貼1寸免冠近照),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報考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證件、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須達到1:2開考比例才可開考,不足1:2比例的核銷該崗位招聘計劃。
現為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需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并在報名時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者填報、提供的資料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三)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內容為駕駛技能,具體項目由考官現場確定。駕駛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技能測試對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技能測試的,或技能測試不合格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技能測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確定入圍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技能測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對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
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總成績相等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在面試(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六)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單位組織,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招聘錄用的依據。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擇優確定的對象,公示5日無異議后,由用工單位按照《江山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實行用工管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中出現崗位空缺的,在面試(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報名。
2.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核等過程中填寫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招聘資格。
3.報告人員若對報考資格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有咨詢需求的,請直接與本單位聯系,咨詢電話:0570-4968068。
公告不明之處,由江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江山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