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宣城市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4人公告
2022年度宣城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機關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4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74名。其中宣城市公安局17名(市局特警支隊看護大隊15名、市看守所2名);廣德市公安局14名;寧國市公安局43名。具體崗位及相應條件見《宣城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
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政府財政供給標準全額保障(其中特警看護大隊、中隊輔警薪酬待遇高于其他崗位)。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工作責任心強,政治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明顯生理缺陷、傳染性疾病、殘疾、紋身;
(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詳見附件);
(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
(七)宣城市戶籍或在招聘單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已經在公安機關工作的輔警。
8、2020年以來在公安機關工作不滿12個月,從公安機關離職的。
9、其他規定的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十)優先錄用條件:
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院校類畢業生;烈士、因公犧牲人員、四級(含)以上因公致殘公職人員、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人員的配偶和子女報考輔警的;以及退役軍人曾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優先錄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
1、報考宣城市公安局:在市局特警支隊一樓辦公室(宣州區疊嶂西路49號,八佰伴對面 );
2、報考廣德市公安局:在廣德市公安局一樓大廳
(廣德市桃州南路89號);
3、報考寧國市公安局:寧國市公安局三樓輔警管理大隊(寧城北路99號)。
(三)報名材料: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明或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張。現場需填寫《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涉及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男子1000米。
測試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體能測試結果達標的,按職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人選。符合優先錄用條件的,優先確定;其他按體能測試結果由高至低確定。
體能測試結果不達標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與考察人選按職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先體檢后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進行。
體檢與考察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按體能測試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需要面試的,根據工作實際,另行通知。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宣城市公安局網站公示3天。
八、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九、簽約聘用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十、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的崗位條件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解釋。
2、報考人員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3、報考人員須持續關注宣城市公安局網站,查看相關公示等內容。凡因不及時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負。
4、疫情防控要求
(1)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報考人員“安康碼”、“行程碼”必須為綠碼,;考生應自備口罩,自覺配合體溫測量,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生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考生應當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建議考試期間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員接觸。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旅居史和接觸史、瞞報漏報健康情況、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資格,造成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5、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服務電話:
報考宣城市公安局:0563-3372608 宣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辦公室,0563-3372276 市局輔警支隊辦公室;
報考廣德市公安局:0563- 6075122廣德市公安局輔警管理科;
報考寧國市公安局:0563-4022789轉3531寧國市公安局輔警管理大隊;
(報考特警看護的考生,可電話19856320835 或 18365370322咨詢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具體情況。)
監督舉報電話:
0563-3372352宣城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0563-3372353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隊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宣城市公安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