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東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19人公告
東莞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實現辦學規模與辦學水平“雙提升”、為服務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升級提供技術與人才“雙支撐”,結合學校發展和專業建設需要,現面向社會誠聘高層次人才19名,具體崗位詳見《東莞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3,以下簡稱《崗位表》),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東莞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由東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建校以來,學校依托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以“辦成具有東莞特色的全國一流職業技術學院”為發展目標,凝練了“政校行企協同,學產服用一體”的辦學模式。先后被確定為廣東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廣東省一流高職院校建設計劃單位和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學校擁有松山湖、大嶺山、道滘3個校區,校本部位于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校園總面積76.58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45.88萬平方米。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各類成人學歷教育在校生6000余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法律法規,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高尚的師德,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志于從事教育事業,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5.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6.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接受報考,若后期發現相應情況,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1.受過刑罰處罰,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職業道德、師德師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關要求
1.報考學歷
(1)2023年8月31日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認證報告,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生認證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2)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并于考察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報告;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畢業時間的證明或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并于考察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生認證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2.報考專業
(1)考生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表》要求的學歷層次專業相符,在崗位沒有其他有關專業要求的情況下,各學歷層次的專業要求相同或相近,具體由我校解釋。專業名稱及代碼參考《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確定。
(2)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或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不完全一致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蓋章,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或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崗位表》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
3.報考年齡
①具備中級職稱及以下(含無職稱)博士,年齡為40周歲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②具備副高級職稱博士,年齡為45周歲以下(即197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③具有全職企業工作經歷5年以上的,各層次招聘崗位的年齡可適當放寬2至3歲,具體由我校解釋。
4.報考專業技術資格
專業技術資格要求詳見《崗位表》,其中符合崗位條件的無職稱博士也可報考(如:專業技術資格要求“中級及以下”,含無職稱人員)。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和廣東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初審、復審、心理品質測試)→考試(試講、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考生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24:00止。
2. 報名方式:采取發送電子版報名材料到指定電子郵箱的報名方式,郵箱地址為:dgzygkzp@dgpt.edu.cn,郵件名稱以“考生姓名+應聘崗位+崗位代碼”格式命名。報名截止時間以郵箱接收報名材料時間為準,未在報名時間內報名的,視為報名無效。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及發送格式要求: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作為附件提交,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不可更改原始文檔格式)
(2)《東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記表》(附件2,作為附件提交,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不可更改原始文檔格式)
(3)其他報名材料:嚴格按照下列順序整理到一個文檔(Word或Pdf格式)作為附件提交(文件須以“考生姓名+應聘崗位+崗位代碼”的格式命名)
①身份證(正反面)
②畢業證書(從大學第一學歷起各個學習階段)
③學位證書(從大學第一學歷起各個學習階段)
④大學各層次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國內高校畢業人員提供學信網和學位網查驗報告;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生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⑤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交就業生推薦表或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或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
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則提供,從初級到最高級)
⑦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需提供目前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信》
⑧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有則提供)
⑨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憑證等材料
⑩其他相關支撐材料(如:以相近專業報考者,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蓋章,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或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本人彩色證件照(JPEG或JPG格式)
(三)資格審查
1.初審
(1)我校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人員進行初審,按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并通過初審的實際人數進入試講環節。
(2)試講考試相關安排將于報名時間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屆時登陸學院網站查看相關考試信息,并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
2.復審
(1)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在試講前一天,持報名有關資料到我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段內來我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進入試講環節。
(2)考生復審時需攜帶的資料:為其他報名材料①-?項的原件。
3.心理品質測試
通過復審環節的考生,需參加心理品質測試。心理品質測評結果不納入考試總成績,作為面試環節的參考資料。
(四)考試
1.考試安排
相關考試安排屆時在東莞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報考人員需在報名時間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登錄學院網站查看相關考試安排。
2.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先試講,入圍后進行面試的方式。考生試講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合格分數線為80分),在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的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達到試講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不足本崗位招聘人數的1:3,按實際達到試講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進入面試。
3.考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由試講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均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試講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80分)。考試總成績相同者,以考生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4.成績公布
試講考試成績當場公布,試講結束后,考生登錄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查閱面試相關考試安排;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五)體檢
在成績合格者中,根據同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未按規定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配合考察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
(七)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未按規定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其他有關說明
(一)考生登陸東莞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http://www.dgpt.edu.cn)查閱公告及考試相關通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否則報名無效。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不齊、不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或不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視為報名無效,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真實和正確,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提交佐證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報名時與考試全過程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三)考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學位層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我校有權取消錄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崗位要求具備職稱或相關證書的,考生須在考試報名前通過職稱的考試、認定或評審,并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如考生專業技術資格為廣東省外取得的,須經過我校職稱聘任委員會認定后決定是否聘用,崗位聘用等級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四)考生報考期間需自行關注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的考試相關信息,注意留意個人報名時所填郵箱地址和手機號碼所接收的相關考試信息通知,如因個人原因未及時留意考試相關通知信息而錯過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生應當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客觀因素,必要時學校可對招聘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相關公告將在東莞職業技術學院人才招聘網站公布,請考生關注。
(六)本公告由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陳老師0769-23306093。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dghrss.dg.gov.cn/
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dgpt.edu.cn
附件3:東莞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崗位表(掛網).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