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東莞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9人公告
東莞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規定,我事業單位公開招聘99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包括:①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間畢業的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②國(境)外高校畢業的2022年畢業生,報考時須取得崗位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同時還須取得中國教育部留學生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招聘對象為“不限”的崗位,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均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報考招聘對象為“不限”的崗位,不受該崗位年齡、專業技術職稱及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1崗位表),其中年齡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及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方法
(一)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12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報名地點詳見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工作經驗證明材料。證明工作年限須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證明。崗位要求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單位證明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
5.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其中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按《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12月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東莞畢業生專場)公告》有關要求執行;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張。
(三)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的,或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
2.考生在報名時應主動向現場工作人員出示健康碼,接受體溫檢測,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五、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并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核不通過的取消考試資格。準考證發放時間及方式,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一旦提交原則上不再作退回處理,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齊或因資格不符崗位要求而造成報考失敗的,考生責任自負。
專業技術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按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開考;管理崗位設置1:3的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六、考試
(一)筆試
筆試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根據招聘崗位、考生人數、考場安排及屬地防疫工作要求,自行確定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為百分制,并劃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成績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線的考生,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七、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同時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考試具體防疫要求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十三、其他有關問題說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附件1:東莞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