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濟源示范區公安局招聘輔警90人公告
2022年濟源示范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河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河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示范區管委會批準,決定組織實施2022年濟源示范區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警務輔助人員身份
警務輔助人員是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0名(男性60名,女性30名),招聘職位及相關要求詳見《2022年濟源示范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限河南省戶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目前在警務輔助崗位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滿3年以上的人員(不含群防群治性質的社會治安力量、公益性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熱愛公安輔警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7.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下列人員:
1.烈士遺屬(僅限配偶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遺屬(僅限配偶子女)、公安民警輔警家屬(僅限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人員;
6.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原則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申請、資格初審、查詢初審結果、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5個環節。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于2022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7日17:00期間,進入濟源示范區公安局網站(http://gaj.jiyuan.gov.cn/),在網站首頁點擊“報名入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提交個人報考信息資料。(要求:①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②電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寬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⑥必須能真實反映本人特征,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核)。報名資料提交被接受后,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2.資格初審。2022年12月16日8:00至12月18日17:00,由示范區公安局組織人員根據應聘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3.查詢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在填報信息1日內,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情況。對初審意見有異議的,應及時與示范區公安局聯系。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4.網上繳費。考生通過報考初審的即可繳費,筆試考務費每人30元,請考生登錄報名網站繳納(微信支付)。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18日20:00,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完成后,考生須自行打印《濟源示范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兩份,招聘中資格確認要提供該材料以驗證考生報名情況。
5.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在2022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1日8:3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A4紙),如未及時打印或者丟失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準考證,進入體能測試、面試人員,需在體能測試、面試時提交驗證。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保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筆試考務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調整招聘職位。各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該職位擬招聘人數,職位核減情況將及時在原報名網站予以公告。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內容為準。
2.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包含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滿分為100分。
3.參加筆試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缺少證件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者,不得參加筆試。
4.筆試有缺考、作弊情形者不得進入體能測試。
5.筆試成績適時在報名網站查詢。
(三)體能測試
1.參加體能測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與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
2.體能測試資格確認。考生須在體能測試前進行體能測試資格確認。體能測試資格確認采取考生本人現場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其他人代理無效。體能測試資格確認時,考生需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
(3)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6)特殊技能需提供國家頒發的證書等佐證資料(由公安機關根據工作需求統一認定);
(7)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筆試準考證;
體能測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在原報名網站公布。經體能測試資格確認,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取消其體能測試資格。未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通過體能測試資格確認的,確定為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并發放《體能測試通知單》。經體能測試資格確認,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體能測試資格。未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通過體能測試資格確認的進入考場參加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縱跳摸高和中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兩項均為達標項目,任一項不合格的即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等規定執行。如下:
(1)縱跳摸高
35歲以下:男子≥255厘米,女子≥220厘米。
36歲以上:男子≥235厘米,女子≥200厘米。
(2)中長跑
男子1000米:30歲以下≤4分55秒、31歲以上——35歲以下≤5分05秒、36歲以上≤6分00秒;
女子800米:30歲以下≤4分50秒、31歲以上——35歲以下≤5分00秒、36歲以上≤6分00秒。
(四)面試
在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與招聘職位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未達到2:1比例,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參加面試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經核驗后方可參加面試。缺少證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試集合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同一崗位面試人數多需要分設考場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對有關面試原始成績進行平衡。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總成績通過原報名網站公布。
(六)體檢
1.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職位人數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發放《體檢通知單》。
2.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在公布考試總成績時一并告知。參加體檢人員應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體檢通知單》參加。缺少證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體檢集合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
3.體檢參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本次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復檢要求應當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結果通過原報名網站公布,體檢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考察人選。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均進入政治考察人選。政治考察工作參照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實施,標準按照國家和省關于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核實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總成績并列時,除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優先聘用情形外,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中長跑計時時間短者優先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名單在濟源示范區公安局官方網站和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由公安機關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三個月),組織開展崗前培訓。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培訓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2.從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之日起,因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在一年內出現同類崗位空缺的,可在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順序確定遞補人員,組織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后,予以補聘。
3.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備人民警察身份,也不屬于事業編制人員。考生被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為一年(含試用期)。在最低服務年限內,聘用人員不得以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錄用為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
五、待遇保障
1.此次擬招聘輔警的薪酬待遇按照《濟源示范區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和薪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并依法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2.此次擬招聘輔警薪酬、表彰獎勵、裝備被裝、教育訓練和日常管理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3.聘用期間如遇上級有關政策調整,則按照政策規定執行。
六、紀律監督
1.本次招聘,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體能資格確認、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培訓、報到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考生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凡發現不具備相應職位資格、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由示范區紀工委監察工委駐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所有環節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項等信息,在濟源示范區公安局官網(http://gaj.jiyuan.gov.cn)、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bj.jiyuan.gov.cn)公布,請及時關注,因不及時關注報名網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考生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須保持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均與本次招聘無關,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3.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濟源示范區公安局、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4.考生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17:00)撥打政策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391-6855104
監督電話:駐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0391-6855050
濟源示范區公安局
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2022年濟源示范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2022年濟源示范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