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錫林郭勒太仆寺旗招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22人簡章
太仆寺旗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盟委編委會下達的2023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用編計劃,太仆寺旗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22名(事業編制),其中:初中教師9名,小學教師13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2。
二、名詞解釋
“項目人員崗位”是指:定向招聘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期2年)的崗位。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包括: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限戶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4.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6.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2月14日(不含)至2004年12月14日(含)期間出生的人員)。
7.學歷學位條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證、學位證俱全);鄉村小學(太仆寺旗駱駝山小學、千斤溝小學)招聘崗位學歷條件放寬至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或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證、學位證俱全)。2023年度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2024年及以后年度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得以專科、本科學歷報考。
在符合專業、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8.專業條件:崗位專業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1、2)。專業名稱及代碼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網最新信息。不允許第二學位或輔修學位專業報考。
9.教師資格證條件: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或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相應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人員。2022年度和2023年度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10.普通話等級要求: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報考語文學科應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2023年度畢業生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否則不得報考。
11.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引進)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錫林郭勒盟在編在冊教師。
7.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曾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受到過相關處分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采取網上郵箱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將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打包成一個壓縮文件(郵件主題命名格式:姓名+手機號碼+應聘崗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tqjyjrsg@163.com),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逾期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
(2)《報名登記表》(附件3)掃描件。
(3)《誠信承諾書》(附件4)掃描件。
(4)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原件掃描件。
(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掃描件。
(6)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掃描件(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原件掃描件(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
(7)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相應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掃描件。
(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掃描件。
(9)報考“項目人員崗位”,屬“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或服務項目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掃描件;屬“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掃描件。
(10)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3.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下同)。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資格初審通過,即視為報名成功。
4.報名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項目人員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4日8:30—12月16日17:30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12月14日8:30—12月17日12:00
未達到開考比例“項目人員崗位”公布時間:2022年12月17日。
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項目人員崗位”,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或取消開考,并調整為“普通崗位”招聘。被取消開考崗位已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可在第二階段選擇符合條件的“普通崗位”進行報考。
第二階段:“普通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8日8:30—12月20日17:30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12月18日8:30—12月21日12:00
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普通崗位”,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或取消開考。被取消開考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
未達到開考比例“普通崗位”公布時間(含被取消開考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改報崗位時間及方式):2022年12月21日。
5.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在填寫《報名登記表》個人簡歷時,應聘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就讀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和待業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待業),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同時寫明是否在試用期或最低服務期內)。對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6.應聘人員在報名階段所填寫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參加考試時所使用證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7.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招聘崗位表》,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8.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無法聯系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包括《教育綜合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兩科,每科滿分100分。兩個筆試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每科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教育綜合知識測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從事教育工作應具備的教育理論和職業道德素養,測試內容包括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專業知識測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具備的新課程理念和本學科專業知識。
3.試卷答題語種:
(1)《教育綜合知識測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2)《學科專業知識測試》:應聘英語教師崗位的,提供英文試卷,應聘人員須使用英文作答;應聘其他教師崗位的,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政策加分。對蒙古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加權后的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測試》成績×50% +《學科專業知識測試》成績×50% +政策加分。筆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四舍五入)。劃定筆試總成績的最低合格分數線40分。
6.本次招聘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每個環節僅遞補1次。
(三)資格復審
1.從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和3:1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選。對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對同一崗位因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2.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形式。復審地點設在太仆寺旗教育局,資格復審時間、所需材料及有關要求通過太仆寺旗教育局微信公眾平臺另行通知。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劃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75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75分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3.面試方式:體育教師崗位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備課40分鐘、模擬講課10分鐘,要有教學設計、板書展示,下同)”方式進行,其中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40%,試講成績占面試成績60%。其他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
4.英語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用英語面試;其他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面試。對不按要求面試的,按零分處理。
5.面試當日,同一崗位面試人員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評委現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四舍五入)。
6.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面試成績也相同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2.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2.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員擋在門外。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
3.應聘人員應在指定日期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太仆寺旗教育局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后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公示期滿后,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對聘用文件印發后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4.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
(2)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
(3)2022年度和2023年度畢業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
(4)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5)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的。
(6)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崗前培訓。太仆寺旗教育局組織新聘用人員崗前培訓,以提高適應崗位工作的能力。
6.聘用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太仆寺旗紀委監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和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監督。
(二)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執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定需要回避人員必須回避。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報考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將嚴格按照太仆寺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執行,具體要求另行告知。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聘考試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太仆寺旗教育局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公告。
(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9—5750787(太仆寺旗教育局)
監督電話:0479—5221001(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479—5238820(太仆寺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太仆寺旗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