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邊琿春市總工會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公告
琿春市總工會關于公開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全省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任工作的通知》(吉會辦字[2022]89號),琿春市總工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琿春市總工會計劃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1名。招聘崗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政治過硬、素質優良,熱愛工會工作;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已退休人員;
(5)身體健康;
(6)具備綜合文字處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性格開朗,善于從事群眾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本人存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以及失信被執行人;
(2)外籍人員不得作為招聘對象;
(3)嚴格執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選人用人有關回避政策。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地點
琿春市總工會二樓基層工作部一室
電話:0433-7568997
3.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需在琿春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填寫《琿春市總工會公開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登記表》,同時提交身份證、退休審批表復印件各二份,近期2寸免冠藍底照片3張。
4.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審核時間:12月15日-12月23日。
琿春市總工會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前,琿春市總工會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原件審核。原件審核時,應聘人員應按照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退休審批表等材料原件。原件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考察
琿春市總工會本著“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
六、體檢
通過考核的應聘人員應進行體檢。體檢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
七、聘用與待遇
對受聘用人員,琿春市總工會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受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應明確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的責、權、利及約束條件。受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依照《吉林省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管理辦法(試行)》文件規定執行,工資按目前同崗位同類人員工資水平執行。
八、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報名人員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相關事宜。若因報名人員聯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琿春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unchun.gov.cn)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考試信息,通過此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招聘政策由琿春市總工會負責解釋。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琿春市總工會公開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登記表.docx
琿春市總工會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