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2023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浙江大學“一帶一路”國際醫學院(籌)以及浙江大學國際健康醫學研究院,由浙江大學與義烏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和“雙一流”建設部署,厚積浙江大學百年辦學特色,義烏政府全力護航,浙江大學全面管理,“三院一體”共建高水平、國際化、創新型的世界一流醫學中心。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是學校直屬的綜合性附屬醫院,是集醫教研于一體的、浙中西唯一一家省級綜合三甲醫院,于2014年10月開業,規劃床位4300張,在2021年全國1355家三級公立綜合醫院中排名升至第63名,居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前5%,連續三年蟬聯國考A+等級,浙江省排名第7。
浙江大學“一帶一路”國際醫學院(籌)是2020年12月經教育部批準,由浙江大學負責辦學和管理,是一所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高等醫學教育機構,由中國科學院院士,著名生殖醫學家黃荷鳳任國際醫學院院長。主要規劃設置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等醫學相關學科,并通過與人文、社科、理科、工科、信息等多學科交叉融合發展“新醫科”體系,預計于2023年9月校園正式啟用。
浙江大學國際健康醫學研究院是科研支撐和轉化醫學研究平臺,于2020年5月在義烏落地,已獲批首批浙江省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未來病理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將持續開展高水平的臨床轉化和前沿性的多學科合作。
現因“三院一體”建設國際一流醫學中心發展需要,面向社會招聘高層次人才,歡迎報名!
二、招聘計劃
(一)需求計劃
浙大四院計劃招聘高層次人才共計125名。其中:學科帶頭人10人,后備學科帶頭人10人,重點人才15人,成熟骨干人才30人,青年骨干人才60人。需求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本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實施時間
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根據招聘工作總體部署、用人需求緩急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情況,適時組織考試、考核,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 報名。有意向者通過浙大四院官網招聘系統注冊并投遞簡歷進行報名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通過電子郵件報名者請應聘者將個人簡歷、代表性業績等材料直接投遞至zju4hhr@126.com。郵件標題注明:應聘科室+應聘崗位類別+姓名。
2.資格初審。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主要針對報名人員專業與科研方向、學習情況、工作實績、代表性成果、所獲榮譽等因素,擇優確定列入考核對象。
(三)考核
由醫院組織專家對報名人員進行專業素養、溝通協調、外語能力等多方面的考核并綜合評價,根據面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初步人選。
(四)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主要了解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情況,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質等綜合情況,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辦法執行。
體檢、考察中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我院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外地戶口的,聘用之前須將戶口遷移至義烏。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它事宜
(一)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要求真實、有效,如有虛假,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屆畢業生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三)學歷/學位”沒有特別說明的,表示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取得相應的碩士(博士)學位即可。
(四)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統一計算到2023年1月1日。
(五)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直接向浙大四院人力資源部咨詢。咨詢電話:0579-89935184。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浙大四院官網“人才招聘網”專欄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監督機構(部門)及聯系方式:
浙大四院紀檢辦公室:0579-89935017。
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579-85323637。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