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大鵬新區葵涌辦事處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專業調解員招募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合理配置糾紛解決的社會資源,保護勞資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誠意邀請符合條件的個人成為葵涌辦事處公共服務辦公室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專業調解員,共同參與社會矛盾化解,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一、招募對象
勞動爭議調解員若干名。
二、工作內容
勞動爭議調解員通過接受葵涌辦事處公共服務辦公室勞動爭議調解中心的案件委派,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勞資糾紛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解決糾紛。
三、聘用條件
(一)報名者須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持有深圳市勞動爭議調解員證書;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能夠按要求在聘任期內參與勞動爭議調解相關工作;
4.身體健康,能保證從事調解工作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
5.公道正派、勤勉敬業、注重效率,具有一定的社會經驗和溝通協調能力,志愿從事調解工作;
6.年齡在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有豐富經驗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勞動爭議調解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其他不宜從事調解工作情形的。
四、報名信息
(一) 報名時間
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19日。
(二)報名時需提交如下材料:
1.葵涌辦事處勞動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申請表(詳見附件);
2.本人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收復印件);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收復印件);
4.本人工作經歷證明(收復印件);
5.本人相關資格證書電子掃描件。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黎素芬,咨詢電話:0755-84210923
聯系地址:深圳市大鵬新區葵涌街道金葵中路89號2506室
五、聘用程序和待遇
(一) 資格審查
由葵涌辦事處公共服務辦公室勞動爭議調解中心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入選人員。
(二)聘任與培訓
經審查通過,由葵涌辦事處公共服務辦公室勞動爭議調解中心頒發勞動爭議調解員聘書(任期1年,經考核評估符合條件的可以連任),并按照要求參加勞動爭議調解等處理糾紛的技能培訓。
(三)調解員待遇
按照《深圳市勞動爭議調解辦案補貼管理辦法》《大鵬新區勞動爭議調解辦案補貼實施細則》等相關文件規定發放辦案補貼。
特此公告。
大鵬新區葵涌辦事處公共服務辦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