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株洲攸縣“涉退就業崗位”競聘公告
2022年攸縣“涉退就業崗位”競聘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退役軍人推薦就業工作,拓寬退役軍人的就業渠道,根據縣“6.11”信訪聯席會議精神,結合單位臨聘崗位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面向部分退役軍人競聘“涉退就業崗位”,現公告如下:
一、競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綜合加分、體檢、資格復審、政治考核等方式進行。
二、競聘計劃
公開競聘“涉退就業崗位”20個:
類別一:面向改制下崗失業的涉軍“五類”人員競聘3個;
類別二:面向2000年至2011年期間退役的三級及以上轉業士官競聘1個;
類別三:面向2000年至2011年期間退役的的三級及以上復員士官競聘3個;
類別四:面向2000年至2011年進行貨幣安置的城鎮退伍兵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崗工作未滿三年改制下崗的城鎮退伍兵競聘13個。
若出現涉軍“五類”人員、轉業士官、復員士官類別報考人數少于該類別競聘崗位人數,其空余的競聘崗位計劃調劑到2000年至2011年進行貨幣安置的城鎮退伍兵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崗工作未滿三年改制下崗的城鎮退伍兵類別。
三、競聘條件
(一)參加公開競聘的退役軍人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本縣戶口,男性55周歲以下或女性50周歲以下,且屬于下列人員之一:
(1)改制下崗失業的渉軍“五類”人員;
(2)2000年至2011年期間退役的三級及以上轉業士官和復員士官;
(3)2000年至2011年進行貨幣安置的城鎮退伍兵;
(4)2000年前后安置上崗工作未滿三年改制下崗的城鎮退伍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軍人,不得報名參加競聘:
1、因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當年有赴省進京越級上訪行為的人員;
4、已推薦就業的人員。
四、考試工作的組織
考務工作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組織協調,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實施等工作,縣紀委派駐紀檢組全程監督。
(一)命題
筆試試題的命題委托縣外專業考試機構負責。
(二)監考與評卷
筆試工作委托縣內教育機構參照高考方式進行;
評卷、計分、排名等工作委托縣外專業考試機構負責。
五、競聘的程序
(一)制定方案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擬定公開競聘實施方案,經審定后組織實施。
(二)發布競聘信息
競聘信息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攸州手機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在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醒目處張貼實施方案。信息在報考前發布,時間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競聘中其他環節的信息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元月08日。
報名時報考人員須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入伍資料、退伍資料(屬于改制下崗的涉軍“五類”人員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崗工作未滿三年改制下崗的城鎮退伍兵需提供《解除勞動合同書》和原安置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開具工作未滿三年證明,屬于2000年至2011年期間退役的轉業士官和2000年至2011年進行貨幣安置的城鎮退伍兵需提供《攸縣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屬于2000年至2011年期間退役的復員士官需提供復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免冠近期彩照3張,到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一樓服務大廳五號窗口報名(聯系人:劉敏,聯系電話:15197356158)。
2、報名方式。本人現場書面申請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
3、資格審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競聘人員的資格審核。
(四)考試
1、準考證的領取。競聘資格審核合格后,電話通知競聘人員,競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五號窗口領取。
2、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總分10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3、考試成績。考試成績根據競聘人員類別將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等次。
(五)綜合加分
競聘各類人員自批準入伍之日起至退役批準之日止,每滿一年加1分(超過半年、未滿1年的按1年計分,未超過半年的不計分)。
(六)體檢與考核
1、體檢考核對象的確定。體檢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筆試成績相同的,優先考慮年齡大的)按競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如參加競聘人員不足競聘計劃數時都進入體檢、資格復審和政治考核環節。
2、體檢的組織及項目標準。競聘考試通過人員在規定時間自行到縣人民醫院體檢中心進行入職體檢,費用自理。
3、政治考核。主要考核“涉退就業崗位”考試通過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服役期間表現、現實表現以及有無違紀、違法犯罪行為等情況。
4、體檢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競聘人員,按該人員類別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等各個環節合格的對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公示對象有反映的,由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縣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縣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為確保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需實名書面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和證據。
(八)選崗辦法
根據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就業意向和崗位,按類別由競聘對象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由選崗。
(九)待遇及手續辦理
經公示無異議的“涉退就業崗位”競聘人員,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組織推薦上崗。“涉退就業崗位”性質屬于單位臨聘崗位,與單位的臨聘人員分別管理,競聘合格人員直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待遇按照攸縣“6.11”信訪聯席會議精神執行。
六、紀律監督
(一)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對違反公開競聘紀律的競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競聘資格,對違反公開競聘辦法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競聘采用個人自愿的原則,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選擇是否參加競聘。
2、競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和服從競聘的各項流程和時間規定,否則視為放棄。
3、競聘人員須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競聘人員單方面原因,不能及時取得聯系的,組織方概不負責。
八、監督電話
攸縣紀委監委:0731- 24222449
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0731-24237270
本公告由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解釋。
中共攸縣縣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