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寧波慈溪市招聘高層次衛技人員公告
2023年慈溪市公開招聘高層次衛技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人力資源結構,引入高層次人才提升我市醫療服務水平,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經市委編辦、市人力社保局同意,決定由市衛生健康局聯合各用人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衛技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共77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需求指標等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醫學類專業(包括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中藥學、醫學技術類專業及以上各專業二級科目)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戶籍不限。其中,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畢業的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藥學、中藥學、醫學技術類專業研究生除外)。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健康事業;
2、年齡一般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學位畢業研究生或具有報考崗位相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7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報考崗位相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放寬到50周歲及以下(1972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應屆畢業生,但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記載的專業與國內高校專業不一致的,根據所學主干課程對照國內相關專業判定。
本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網絡報名與現場確認
1、網絡報名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月3日,考生可填寫《2023年慈溪市公開招聘高層次衛技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發送至cxswsjrsk@sina.com郵箱進行網絡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現場確認
⑴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⑵現場確認地點:慈溪市衛生健康局201會議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號)。
⑶現場確認材料:
①貼好照片的《2023年慈溪市公開招聘高層次衛技人員報名表》(附件2)。
②醫學類專業畢業研究生,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畢業的研究生還須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藥學、中藥學、醫學技術類專業研究生除外)。報考醫學類專業畢業博士學位研究生(1)、(2)、(3)和疾病控制崗位的,還須提供本科階段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的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還應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全套教育部學生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對部分高校采用網簽形式而不能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或復印件的,可提供學校證明(學校關于網簽事項的通知或公告)。
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社會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時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仍在校就讀的,提供入學證明)。
市衛生健康局及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審核不通過。
(二)考試
考試采用現場答辯式面試,由市衛生健康局統籌組織,時間初定2023年1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回答問題的正確性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三)簽訂就業協議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入圍雙向選擇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雙向選擇時,根據考生意愿和用人單位的需求,確定擬聘用人員和用人單位,并當場簽訂就業協議。未簽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可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后續體檢、考察環節中淘汰的,直接解除就業協議。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隨時關注慈溪市人民政府網站-市衛生健康局分站公布的體檢有關事項。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空缺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社會人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主要采用所在學校出具鑒定、對檔案審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被認定為不宜聘用對象的(詳見附件3),考察結論為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網站-市衛生健康局分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應屆畢業生到檔后,經審檔存在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于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聘用手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其中,202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2023年8月中旬辦理報到手續)。不在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憑學位證書)辦理錄用手續,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材料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不予聘用。因疫情防控等非個人原因造成的畢業證書取得延遲等情況,另行處置。
(二)人員聘用后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未在規定時間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合同首簽6年,其中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察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三)根據省編委辦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辦高校、公立醫院報備員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編辦發〔2018〕33號文件規定,明確市人民醫院醫療健康集團(市人民醫院)、市中西醫結合醫療健康集團(市中醫醫院)、市中西醫結合醫療健康集團(市紅十字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療健康集團(市第三人民醫院)、寧波一院龍山醫院醫療健康集團(市龍山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七人民醫院、市皮膚病醫院招錄人員列入報備員額編制管理。
(四)根據相關規定,“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具體按《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等相關文件執行。
(五)未就業的2021屆和2022屆擇業期畢業生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未辦理過畢業生派遣手續(報到證),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統中沒有以單位名義參保的繳費記錄;二是持有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若遺失需要畢業學校出具相關證明;三是個人檔案應保管在畢業學校或人才市場或就業服務中心(以上擇業期畢業生不包含海外留學生)。
(六)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規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選聘的,領導干部應當按《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七)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市衛生健康局及其下屬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衛生健康部門無關。
本次招聘在市紀委(市監委)、市人力社保局監督指導下進行。
本公告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4-63838599。政策咨詢請在工作日內聯系。
慈溪市衛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