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考古學院人才派遣(Ⅰ類)人員招聘公告
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吉林大學考古學院人才派遣(Ⅰ類)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吉林大學考古學院委托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吉林大學人才派遣Ⅰ類)。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適用、擇優的選拔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拔標準,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人數
1.招聘崗位:管理輔助崗
2.招聘人數:1人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犯罪或不良信用記錄;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2月20日后出生),年齡計算時間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6.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7.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及各類操作系統,熟練運用現代化辦公手段開展工作;
8.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
9.能適應野外工作;
10.有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6.在讀生(全日制在讀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7.現役軍人;
8.“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9.其他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三)回避情形
1.凡與吉林大學考古學院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崗位;
2.凡與吉林大學考古學院負責人員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筆試與面試成績之和作為最終確定擬聘人選的標準。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3日通過吉林人才網(https://www.jlrc.com.cn)和“吉林省人才市場”微信公眾平臺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月3日16:00。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將以下報名材料掃描件的壓縮文件包發送至mzy@jlrc.com.cn郵箱,壓縮文件包以“人才派遣應聘+姓名+報考工作崗位+最高學歷”(文件大小須小于10MB)。提交材料不齊全者、沒有按照規范格式書寫報考郵件主題的均視為無效報名,不予接受。不受理現場報名。
3.報名材料:
(1)填寫《吉林大學人才派遣(Ⅰ類)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本人手寫簽名,粘貼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后掃描成PDF文檔,文件名為“報名表+姓名”。
(2)全部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下載的相關學歷認證報告(以上材料均需制作為PDF文檔,圖文清晰可辨,分辨率小于等于300dpi為宜)。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于100KB),文件名為本人姓名。
(4)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5)其他證明個人履歷和任職經歷的詳細材料(如專業技術職稱及執業資格證掃描件證明等)。
4.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報、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偽報瞞報情況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初審
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根據崗位要求和基本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電子版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通知審查合格人員參加復審。
(四)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全部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到吉林大學正新樓考古學院行政辦公室進行學歷資格現場審查。對于學歷及專業與所填《吉林大學人才派遣(Ⅰ類)人員報名表》(附件)不符的或有其他隱瞞、虛報個人真實情況的,將取消其應聘資格。招聘工作小組通知復審合格人員參加招聘考核。
(五)考核內容和形式
1.筆試
(1)考核內容:職業能力、綜合知識、職業道德等;
(2)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按照一定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
(3)筆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2.面試
(1)考核內容:自我介紹、專業知識考核、申請理由等,同時評審組向應聘人提出有關問題,來考查應聘人員崗位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應變能力;
(2)面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六)體檢
擬聘人選于吉林大學前衛校區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無故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核成績達到及格線(或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擬聘用人員公示
對筆試、面試、體檢均通過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人才網(https://www.jlrc.com.cn)進行公示。
(八)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被派遣到吉林大學考古學院,由吉林大學考古學院安排具體工作。
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錄用。
六、工資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Ⅰ類)人員,按照勞務派遣方式進行管理,不納入吉林大學事業編制。
2. 人才派遣(Ⅰ類)人員的首聘期為三年。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崗位工資占比工資總額的80%,按月發放;績效工資占比工資總額的20%,年底根據考核結果發放。人才派遣(Ⅰ類)人員的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七、注意事項
1.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聘用人選資格,根據用工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3.應聘人員須確保招錄期間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考試的,后果自負。
4.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特別提示: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從未委托任何“教育機構”,“中介代理”及其他服務機構和個人進行輔助招聘和考前輔導,我公司始終不收取任何的報名費、中介費、安置費等費用。求職者如遇違規收費現象,請撥打投訴電話:0431-82577687。
6.此公告由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