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是連云港市民政局下屬公益型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收養城市“三無人員”、孤棄兒童,提供示范性社會化養老服務,是一所集兒童福利院、養老護理院、社會福利院、護理培訓中心、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等為一體的綜合型社會福利機構。因工作需要,連云港市民政局決定為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連云港市民政局網站(http://mzj.lyg.gov.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與招聘專業相一致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人員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具有與招聘專業相一致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人員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并審核。
(七)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八)所有報名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者學歷認證材料方可報名。
(九)資格條件中的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22年12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十)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沒有戶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與招聘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連云港市民政局負責。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月5日下午18:00(節假日正常報名)。以報名表郵件發送成功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寫《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郵箱:lygsmzjzzc@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所學專業+聯系電話。請如實填寫應聘信息并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郵件接收成功后將于3個工作日內回復確認,應聘人員3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審核結果的,應電話聯系連云港市民政局了解審核情況。
連云港市民政局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視為報名成功。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初審意見有異議,可向連云港市民政局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報名起至2023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視為無異議。聯系電話:0518-85573880。
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報名不成功的,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連云港市民政局人事處同市社會福利中心共同負責。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如對資格復審意見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市民政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聯系電話:0518-85573880。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民政局網站公布。
(四)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連云港市民政局申請,經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崗位開考情況將在連云港市民政局網站公布。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連云港市民政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連云港市民政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連云港市民政局將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市民政局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四、考試
考試采用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技能測試、面試均由連云港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節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技能測試
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考量應聘人員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技能、綜合分析、現場應變能力等。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技能測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現場通知應聘人員。
(二)面試
1.技能測試結束后,在技能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在3:1范圍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技能測試成績及排名將在連云港市民政局網站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崗位意識、專業能力、勝任能力、分析問題、處理問題、思維應變及語言表達等綜合能力。
3.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現場通知應聘人員。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崗位的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和排名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連云港市民政局網站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由連云港市民政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連云港市民政局會同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民政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民政局確定是否遞補,并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連云港市民政局和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本單位的資格。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連云港市社會福利中心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連云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六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5573090。
連云港市民政局接受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5573880、85573886。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
連云港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