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饒市鄱陽縣招聘50名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公告
2022年鄱陽縣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公告
為適應城市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工作需要,充實城市社區基層干部隊伍力量,根據《鄱陽縣關于深化城市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實施方案》(鄱城黨治字〔2022〕2號)、《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鄱民字〔2021〕242號)文件要求,現將我縣城區范圍內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50名。其中,面向社會人員選聘35名;面向我縣城市社區、機關事業單位(含鄉鎮機關及事業機構)自行聘用且仍在崗的人員、退伍軍人或考取社會工作師的人員選聘15名。
二、招聘對象資格條件
(一)崗位條件
1.熱愛社區基層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可以勝任社區專職網格員工作崗位,有較強的吃苦奉獻精神;
3.面向社會人員,年齡為18-40周歲(在1982年12月24日-2004年12月24日期間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面向我縣城市社區、機關事業單位(含鄉鎮機關及事業機構)自行聘用且仍在崗的人員(聘用時間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伍軍人或考取社會工作師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7年12月24日后出生),學歷放寬為高中(職高、中專)及以上學歷;
4.熱情謙和,善于溝通,有一定的活動組織能力;
5.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崗位調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政治覺悟不高,組織觀念不強、法治意識淡薄的;2.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問題,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3.因涉黃、涉賭、涉毒或聚眾斗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處罰的;4.近3年受過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黨紀處分、撤職及以上(政務)處分,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立案審查調查的;5.有嚴重危害集體利益和群眾合法權益行為的;6.有嚴重違法用地、嚴重違章建房、嚴重損害生態環境、嚴重失信等行為尚未整改的;7.非法組織參與集體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8.道德品行低劣、群眾普遍反映不好的;9.煽動群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的;10.涉嫌涉黑涉惡問題未查清、疑點未排除的;11.如是中共黨員,近三年有考核不稱職或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12.其他不宜列為招聘對象的情況。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月5日—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報名。報名地址為:縣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縣檔案館東門)。
3.報名所需材料:
①報名時考生填寫鄱陽縣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報名表2份(見附件);
②本人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身份證;
④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張;
⑤如是城市社區、機關事業單位(含鄉鎮機關及事業機構)自行聘用且仍在崗的人員,提供工資發放表復印件;如是退伍軍人,提供退出現役證書;如是考取社會工作師的人員,提供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
(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均需原件,并提交一份復印件,考生要保證相關證件的真實性,否則取消報名及考試資格。)
4.實行考生誠信考試制度,報名時考生需當場簽訂《鄱陽縣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名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筆試、面試
1.筆試,總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社區工作知識、綜合應用能力及寫作等。筆試開考最低報名人數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不足,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人數。
2.面試,總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按招聘人數1:2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入闈末位成績相同人員一并列入)。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資格等情形造成達不到1:2比例的,實有面試對象全部參加面試,計劃數不再調減。
3.考生總成績=筆試分數+面試分數,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4.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中共鄱陽縣委組織部官方微信公眾號。
(四)縣級聯審
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和本次招聘人數按1:1比例確定聯審對象,充分征求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縣委統戰部、縣委信訪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自然資源局、鄱陽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健委、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等部門的意見。如有影響聘用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進行。體檢對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醫院參加健康體檢,出現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六)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聯審和體檢情況擬定聘用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由縣委組織部按照“自主選崗、分數優先、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選崗。選崗后,予以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且經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考核合格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每個聘期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不合格、主動辭職等原因造成的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待遇保障
試用期滿后,按照我縣《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鄱民字【2021】242號)中“三崗十八級”要求落實薪酬待遇,由縣財政予以保障,并由所在街道(鄉鎮)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相關保險。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2.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3.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聯系人:縣委組織部 徐峰 13576399254
縣民政局 劉圣亮 18720561258
附件:鄱陽縣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