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招聘教研員方案
2023年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公開招聘教研員方案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是福建省教育廳的直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教研員2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3.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2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
招聘 崗位 |
崗位 性質 |
招聘 人數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政治 面貌 |
性別 要求 |
其他 要求 |
備注 |
1 |
高中英語學科教研員 |
專業技術崗位 |
1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 |
本科及以上 |
碩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現在普通中學(含公辦、民辦中學)在職在崗,且具有6年以上高中教學工作經歷(根據教基〔2019〕14號文件);2.具有與崗位相關專業的中學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3.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或碩士及以上學位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均可 |
該崗位需要從事高中教研、考試評價等工作 |
2 |
高中思想政治學科教研員 |
專業技術崗位 |
1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法學類、政治學類、哲學類 |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省教育廳網站、福建教研網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20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紙質報名材料寄送至: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人秘科(福州市五四路217號11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退回。報名材料包括:
(1)招聘報名表(見附表,應貼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請注明報考崗位代碼及崗位名稱;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印制在同一頁面);
(3)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等材料真實、有效,經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專業方向證明;
(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復印件和相關證明;
(6)自薦材料、獲獎證書、獨撰或參與編寫的論文或論著等能反映自己學習成績、工作能力及綜合素質的復印材料;
(7)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人秘科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招聘全過程。
4.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筆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時間:2023年2月11日上午9:00,面試采取說課、點評等方式。筆試合格線為60分。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按1:1確定考核、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4.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者應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及進入面試人選名單等通知,在福建教研網發布,請應聘者及時查詢,密切關注。
6.考試注意事項
考生應當好自己健康安全第一責任人,認真做好健康管理和個人防護。考生進入考點時,需佩戴醫用外科或以上級別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參加考試(身份核驗和面試時除外)。自覺接受體溫檢測,有發熱等特殊情況的考生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考生應佩戴口罩有序離場。
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適時調整。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考核前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員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省教育廳網站、福建教研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號11層
郵編:350003
電話:0591-87854095、0591-87091907(正常上班時間)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共同組織實施。省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省教育廳人事處和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
0591-87091482(省教育廳直屬機關紀委)
0591-87091212(省教育廳人事處)
0591-87091921(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紀檢)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