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公告
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引進優秀師資,加速優質教育均衡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等有關規定,結合市直學校教育發展需要,泉州市教育局決定開展2023年度常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13人,詳見《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招聘實行“長期接受報名、不定期組織考核”的方式。
二、招聘條件、要求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4)現役軍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2.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3.2023年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 月 日。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應于報名時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聘用后一年內取得),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三)招聘對象
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即1972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招聘學校不定期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面試考核并辦理入職手續。招聘崗位招滿之前均可報名,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招聘崗位及人數更新信息。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所需材料(電子掃描件或照片)打包壓縮發送到相關學校招聘專用郵箱,郵件主題及壓縮包格式均為“報考崗位代碼+報考崗位名稱+姓名”。
(二)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序號 |
學校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箱 | 備注 |
1 | 泉州第五中學 | 陳老師 王老師 |
0595-29881902 0595-22274446 |
請應聘者點擊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學官網主頁:http://www.qz5z.com/,在校網主頁平臺公告欄填寫《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并提交填報信息及材料。 | |
2 | 泉州第一中學 | 倪老師 | 0595-22787683 | qzyzbgs@126.com | |
3 | 泉州市培元中學 | 陳老師 | 0595-22399617 | 37998895@qq.com |
(三)報名所需材料(電子掃描件或照片)
1.《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3年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諾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承諾書、所在學校提供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2023年12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承諾書》(附件3);
3.若符合我市基礎教育名師要求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書、文件等佐證材料;
4.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暫未能提供者最遲應在體檢前提供);
5.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通知考生參加考試。擬進入面試、體檢、考察階段,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辦理聘用手續時,組織人事部門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組織人事部門再復核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誠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考試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由各招聘學校(單位)單位另行通知,采取面試考核方式決定擬聘人選。
考核主要根據崗位性質對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在校期間(工作期間)學習、教育教學情況、現場表現等方面進行考核。面試評委由7人及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算術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者的面試分數,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考試成績在各學校網站公布,入圍人員成績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天。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面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參加面試前一并帶上報名所需材料。
(二)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
在面試成績合格線上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在面試合格線上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資格復審合格對象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天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的體檢人選。體檢合格后,因各種原因導致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4.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5.體檢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應于體檢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逾期未提供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人才福利待遇
對符合《泉州市“基礎教育人才引進行動”工作方案》引進條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總額度最高30萬元的經濟補助及50萬元的購房補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務、培養培訓、城市配套服務等政策優惠,通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可同步享受相應的人才待遇(具體詳見附件4)。另外,學校將協助引進人才申報各類省、市人才項目。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發布。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疫情防控工作由考試組織單位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或單位。被認定為高層次人才或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優惠的引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按《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泉州市“基礎教育人才引進行動”工作方案》等文件規定執行。
(五)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781630。
(七)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以及市人社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798807,22112393。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