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18人公告
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公開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公告(2023年1月批次)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教戰略,努力打造溫州教育高地,打響“好學溫州”品牌,經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決定面向優秀高校畢業生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較強的團結協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
3. 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4. 與招聘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畢業時間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國(境)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
2. 畢業時間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國(境)外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所學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為準。
3. 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23年畢業的應屆公費師范生。
4. 溫州大學、浙江師范大學2023年應屆師范類本科優秀畢業生(溫大畢業生前6個學期綜合考評排名班級前50%,浙師大畢業生綜合成績排名本專業前50%,報考物理、政治、歷史、地理、體育等緊缺崗位不受排名限制)。
5.浙江省內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師范類本科優秀畢業生(前6個或7個學期綜合成績排名所在學校班級或專業前40%,報考物理、政治、歷史、地理、體育等緊缺崗位不受排名限制)。
6. 浙江省內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師范類“精英班”本科畢業生(如浙師大初陽學院、溫大溯初班和化學創新班、杭師大經亨頤實驗班、浙江外國語學院卓越班、紹興文理學院祖楠班等)。
7. 國(境)內普通高校浙江戶籍或浙江生源2023年應屆師范類本科優秀畢業生(前6個或7個學期綜合成績排名所在學校班級或專業前20%)。
8. “雙一流”建設高校202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9. 在校期間榮獲國家級獎學金的202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10. 溫州藝術學校高中音樂(聲樂方向)崗位(崗位編號13)要求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沈陽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浙江音樂學院等專業院校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
根據有關要求,2021年、2022年畢業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符合上述相關要求的,可按2023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認定標準為無社保繳費記錄(以公告發布時間為準),且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三)教師資格證要求
1. 2023年畢業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以及2022年以前(含2022年)畢業的要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符合報考崗位學段和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2. 2023年畢業的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2023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要求聘用兩年內(即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符合報考崗位學段和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專業要求
崗位專業要求詳見《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公開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公告(2023年1月批次)》(附件1),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要求考生大學本科或研究生專業符合要求;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要求考生研究生專業符合要求。專業條件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以及國(境)外高校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及培養目標等佐證資料,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審查認定。
(五)年齡要求
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的,可適當放寬年齡等條件要求,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選聘。
(六)其他要求
考生還須符合《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公開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公告(2023年1月批次)》(附件1)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https://rczp.wzer.net)、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hrss.wenzhou.gov.cn)等網站,以及溫州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發布。
(二)網上報名
時間:2023年1月19日至1月30日17:00
考生可登錄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rczp.wzer.net)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簡歷和視頻等。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只咨詢不進行網上報名的,視為無效報名。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可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進行溝通交流,為確保充分的溝通交流時間,建議考生盡早完成網上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期間可更改報考崗位、補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不可更改報考崗位。
(三)綜合比選
時間:2023年1月31日至2月1日
各用人單位可通過查閱簡歷、現場或網絡視頻交流、面談面試等方式,了解考生情況,審核考生報名資格,評估考生與崗位匹配度,對考生進行綜合比選。
(四)確定考核人選
經綜合比選后,各用人單位確定考核建議人選,通知考核建議人選提交報名所需材料復印件,簽署報名表,并進行資格復審,同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上鎖定考核建議人選。鎖定考核建議人選人數依據開考比例(即確定為考核建議人選人數與崗位計劃數比例)確定,開考比例一般為3:1。崗位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開考比例可以為2:1。
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考生人數不足上述比例的,將取消相應崗位數,具體開考崗位和取消的崗位數,將在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上公布。被鎖定為考核人選的考生可在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查詢。
(五)考核
考核形式為模擬課堂教學考核,備課60分鐘,模擬課堂教學12分鐘。考核測評小組每組設專家5名,考核成績取5名專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核總分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后續環節。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擬聘用對象。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不按時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成績公布
考核成績將在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公布,考生可登錄本人賬號查詢,請及時關注。
(七)簽訂就業協議
依據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1:1確定擬聘用對象,如遇考核成績同分的,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形式另行通知。就業協議書簽訂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因放棄而空缺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在簽約次日24點前從本崗位考核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優秀考生調劑聘用
在擬聘用對象簽訂協議書后,招聘學校尚有崗位空缺(因崗位核減、或所有考核對象都低于合格分數線、或入圍人員放棄等)的情況下,對考核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崗位條件要求且未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考生(不含主動放棄簽約的考生),經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可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若空缺崗位同時存在可遞補和可調劑對象的,用人單位可根據綜合比選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
(九)體檢
簽訂就業協議的擬聘用對象要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時間預計為2023年6月份。
(十)考察
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等。因觸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的,因觸犯刑法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訴決定的,因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被行政處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行業準入要求的,考察不予通過。考察時間預計為2023年7月份。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對象,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二)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對象通過公示后要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2023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未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須在2023年7月30日前提供,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以認證書為準。未能按要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等材料的,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要求聘用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而未能按期取得的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三、其他事項
(一)甌海中學分校(籌)是溫州市教育局傾力打造的新時代高品質未來高中,位于甌海區郭溪街道,一期占地145.8畝,計劃2023年9月招生辦學,新聘用人員入編學校以實際審批的校名為準。
(二)本公告中“雙一流”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及其他相關文件為準,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所有專業均視為“一流學科”。
(三)符合溫州市《關于大力實施“甌越英才計劃” 高水平建設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40條意見》《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高層次教育人才引進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等相關人才政策的,按規定享受相關人才待遇。
(四)資格審查貫徹招聘全過程,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的信息、提供的資料和承諾的事項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信息,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以及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五)本次招聘實行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須承諾在用人單位工作至少5年。
(六)招聘過程將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向應聘對象收取任何費用。
(七)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rczp.wzer.net)、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rss.wenzhou.gov.cn)是發布招錄相關信息的主渠道。
(八)考生對本公告規定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后3日內向溫州市教育局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逾期不再受理。
(九)咨詢和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溫州市教育局人事處,0577—88639160,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577—88286875。
監督舉報電話:溫州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77—88630118。
(十)本公告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溫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公開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公告(2023年1月批次)崗位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