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臨湘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臨湘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一、招聘計劃
崗位一:宣傳專干1名;
崗位二:書記員2名;
崗位三:協警1名,限男性;
崗位四:協警3名,限男性,源潭法庭、羊樓司法庭、忠防法庭各1名。
二、報考條件
(一)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備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專科以上學歷(復員軍人報考協警崗位的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崗位報考條件
1.宣傳專干崗位:具備較強的文字語言組織能力、文案撰寫能力,有創新意識,熱愛宣傳工作;具備熟練的電腦操作能力、熟悉辦公及圖片、視頻剪輯等相關軟件的使用;具有中文、新聞、美術、動漫設計相關專業,有新媒體運營經歷、熟悉法院工作者優先。
2.書記員崗位:主要從事審判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計算機基礎知識,能熟練使用Word、WPS、Excel等辦公軟件,能夠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數據的錄入和編輯。
3.協警崗位:報考崗位四的要求居住地在相應法庭轄區。身體健康,形體端正,無殘疾、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疾病,身高1.70米(含)以上。同等條件下,復員軍人優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治安處罰的;受過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本人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實施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地點:湖南鑫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白云汽車站旁)報名,聯系電話:13874033603(黎經理)。
網上報名資料投遞郵箱:將報名材料的電子掃描版發送至郵箱13874033603@139.com,郵件名稱注明“招聘宣傳專干(書記員/協警)報名+性別+姓名”,聯系電話:13874033603(黎經理)。
2.報名時間: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9日。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填寫《湖南鑫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同時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紅色2寸電子版照片(備注本人姓名發送至郵箱:13874033603@139.com,用于制作準考證)、學歷學位證、身份證等有關資料的復印件,報名登記表請在臨湘市人民法院網公告欄下載,用A4紙張正反打?。ㄊ褂秒娮诱掌?。
報名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必須與資格復審時提供的原件一致。凡報名資料填寫虛假的,取消考試及招聘資格。報名人員按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由湖南鑫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對照報考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組織考試。
報名結束后,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宣傳專干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方面內容:
1.筆試(60分)。考察寫作能力,根據給定材料寫一篇文章,考察考生的寫作、問題分析及價值觀等綜合能力。
2.面試(4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儀容儀表、行為舉止、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及臨場應變能力。
書記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方面內容:
1.筆試(60分)。筆試包括聽寫錄入測試和寫作能力考試兩部分。聽寫錄入測試(40分),為電腦打字錄入,主要測試考生文字、數據的聽寫錄入能力。寫作能力考試(20分),根據給定材料寫一篇文章,考察考生的寫作、問題分析及價值觀等綜合能力。
2.面試(4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儀容儀表、行為舉止、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及臨場應變能力。
協警考試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兩方面內容:
1.體能測試。參照《公務員體能測試達標通用標準》組織考生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凡有一項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體能測試過程中出現身體不適或其他癥狀,概由本人負責,與招聘單位無關。
2.面試(100分)。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儀容儀表、行為舉止、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及臨場應變能力。
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按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折成考生總成績,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序確定入圍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執行,體檢費用正式錄用后由用工單位承擔,體檢時間另定。體檢合格者需提交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違法犯罪的證明。體檢不符合條件的,在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擬聘公示。根據體檢結果,對擬錄用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儲備人員。參加面試的人員作為派遣制儲備人員,當各崗位出現空缺時可從儲備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相關程序補錄。儲備期間為本次招錄后至下次招錄前。
(七)試用、聘用。根據考試、體檢、考察、公示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與湖南鑫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因試用期不合格,或因試用人員本人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在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聘。
五、工資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參照臨湘市人民法院現有派遣制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六、紀律要求:
1、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漏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相關信息和情況;
2、招錄工作的各個環節要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有違者,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不聽勸阻,恣意擾亂考場秩序的參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
4、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臨湘市人民法院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湖南鑫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臨湘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