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普陀區教育系統招聘565名教師公告
關于普陀區教育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的通知
區教育系統各單位:
為解決師資緊缺矛盾,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隊伍,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從事教育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統籌使用我市事業編制資源的若干意見》(滬委編委〔2020〕54號)《關于同意普陀區統籌優化事業編制資源配置工作方案的批復》(滬委編委〔2021〕79號)《關于印發<上海市公辦普通高中機構編制標準><上海市公辦初中、小學機構編制標準><上海市公辦幼兒園機構編制標準>的通知》(滬委編辦〔2020〕209號)《上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嚴格本市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使用管理的意見(試行)》(滬編〔2014〕129號)《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09〕45號)《關于同意2023年度本區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計劃的通知》(普委編辦〔2023〕3號)等有關要求,現就做好區教育系統2023年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3年度區教育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擬招聘565名教師。
二、招聘條件
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普通話、外語及計算機等合格證書。
㈡高中教師原則上應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中職校專業教師可適當放寬至本科學歷。初中和小學教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教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㈢身心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5周歲)。30周歲至34周歲應聘人員,應具備初級職稱任職資格;35周歲至40周歲的應聘人員,應具備中級職稱任職資格;超過40周歲的應聘人員,應聘中學教師崗位應具備高級職稱任職資格,應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具備中級職稱及以上任職資格。應聘緊缺學科教師崗位,其職稱條件可適當放寬。
㈣外省市優秀教師引進一般應符合《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滬府發〔2010〕28號)的相關規定。中職校專業教師可適當放寬條件。
㈤非上海生源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一般應符合本市對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的相關規定。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㈠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向本系統各招聘單位報名應聘。
㈡區教育局將按公開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對報名人員完成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者發放考試等通知。
㈢區教育局將陸續組織綜合測試、專業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㈣考試合格者,將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參加體檢(標準參照普陀區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幼兒園教師還須符合《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心理測試和綜合考核,并確定擬聘用人員。
㈤將擬聘用人員在“上海普陀教育局”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http://www.shpt.gov.cn/jyj)。
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聘用管理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上海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滬委辦發〔2009〕40號)及《<上海市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院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人〔2010〕72號)《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18〕33號)等規定,與被錄用教師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區教育局將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對所屬教育單位的指導監督,嚴肅招考各環節的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普陀區教育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