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泰州海陵區黨政青年人才選聘22人簡章
海陵區2023年黨政青年人才選聘簡章
為進一步貫徹“人才強區”戰略,推進實施年輕干部“雙倍增計劃”和“源頭集聚”行動,強化高素質專業化年輕干部源頭建設,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2023年黨政青年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聘范圍及對象
A類:“名校優生”黨政青年人才
1. 部分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體高校名單見附件1)。
2. 部分重點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體高校名單見附件2),本科須為附件1或附件2所列高校畢業生。
3. 位列THE、U.S.News、QS、ARWU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200名中的國(境)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本科須為附件1或附件2所列高校畢業生。
B類:駐泰高校黨政青年人才
泰州學院、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常州大學懷德學院等駐泰高校全日制2023年本科應屆畢業生。
注:選聘對象本科須為全日制高校畢業,不含獨立院校(A類)、委培、定向、專升本畢業生;海陵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二、選聘對象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在校期間未受到過紀律處分。
3. 學習成績良好,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
4. 專業原則上不作限制,其中A類優先選聘經濟類、商務貿易類、電子信息類、城建規劃類、公共管理類、材料工程類、能源動力類等海陵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專業的人員,具體專業參照《緊缺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報名審核通過的學歷學位對應的專業為準。
5. 本科生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A類:須具有泰州市戶籍(以報名截止日前本人、父母或配偶的戶籍狀態為準)。
B類:須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入黨時間須在報名截止日之前)且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學生干部包括班級(黨團組織)班長(書記),院系學生會(黨團組織)中層正職、校學生會(黨團組織)中層副職及以上職務,不同類別干部的任職時間可累計。
三、選聘數量
2023年計劃招聘黨政青年人才22名左右,A類16名左右、B類6名左右,男女各占50%左右。原則上開考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則相應調劑選聘人數。
四、選聘程序
選聘按照報名、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形式,報名時間自發布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報名材料(報名表電子版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區委組織部干部二科郵箱hlzzbgek@126.com。報名結束后,按照選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和專業審核,結果以郵件形式通知到報名人員。
2.能力測試。初定于2023年3月在海陵舉行能力測試(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能力測試總成績為百分制,認定為緊缺專業的A類考生總成績加0.5分。
3. 體檢。能力測試結束后,根據能力測試成績,按照與選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分跟進)。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4. 考察。體檢合格的,由區委組織部按照與選聘人數1:1的比例組織考察??疾旌细袢藛T根據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缺額遞補,額滿為止。
5.公示。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陵黨建網和先鋒海陵微信公眾號公示。
6. 聘用。公示無異議的,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和誠信承諾書。擬聘用人員憑就業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協議等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7. 其他事項。體檢合格的其他人員,可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與區屬國有公司辦理聘用手續。
五、培養管理
1. 選聘人員一經聘用,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聘用合同,人事關系安排在海陵區干部規劃發展中心,編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性質,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同類事業人員確定。
2. 聘用人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享受“購房券”、生活補貼等待遇。
3. 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區委組織部結合選聘人員的專業特長、經歷履歷和單位用人需求,有計劃地安排選聘人員進行鍛煉。
4. 試用期滿后,由區委組織部會同實踐鍛煉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個人表現、專業特長等情況,安排到相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己瞬缓细瘛⒉环慕M織安排或違反聘用管理規定的,視情延長試用期或直接解除聘用關系。
六、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23-86330028(中共泰州市海陵區紀委 泰州市海陵區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七、政策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東路26號D棟321室。
電話:0523-86221506(中共泰州市海陵區委組織部)。
政策最終解釋歸中共泰州市海陵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