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人公告
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更好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對交管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警力不足的實際,依據《河北省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擬以勞務派遣方式招錄20名警務輔助人員,全部用于城區秩序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依法、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規范運作。
二、招聘崗位、對象、形式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警務輔助人員20名。
(二)招聘對象
1.學歷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戶籍要求:館陶縣戶籍。
3.性別及年齡要求:男性,18周歲(2005年2月以前出生)以上,25周歲(1998年2月以后出生)以下。
4.身體及體能要求:五官端正,無紋身、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雙眼矯正視力0.8以上;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體重不高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其他體能條件及組織測試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結合邯鄲市交巡警支隊確定。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開報名的方式,通過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等程序擇優錄用。
(四)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吃苦耐勞,有良好的服務及團隊協作意識。
2.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3.根據《2022年河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報考:
(一)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四)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七)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八)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九)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十)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公示等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發布公告(2023年2月1日-2月12日)
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uantao.gov.cn/)、印象館陶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
1.現場報名(2月13日- 2月17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初審和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現場測量身高、體重,合格者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報名時間: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報名地點:館陶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材料:
1.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務必在有效期內)。
4.現場填寫《2023年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確認無誤后簽字并按手印。
5.藍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張。
6.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函。
7.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欄中查詢頁。
8.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出具證明需依據《2022年河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報名材料中1.2需現場審核原件,并留下復印件。報名材料中3.4.5.6.7.8需留下原件。
2.資格審查
對現場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考試。
(三)組織體能測試
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體能測試。
測試時間:2023年2月19日(上午6:00-9:00)
測試地點:館陶縣實驗中學(文衛街89號)
測試項目:10×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縱跳摸高。
評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不達標;按實際體能測試達標人數確定入選人員。
(四)組織考試
筆試考試地點設在主城區。
1.組織筆試考試(2月22日)
筆試滿分100分,筆試考試成績占總成績60%。筆試考試時間90分鐘。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4、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當出現被確定為面試人選后不參加面試的情況,可根據情況進行遞補。
考試期間使用監控設備,全程攝像監督。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等相關工作人員全程現場巡場監督,以確保筆試考試的公平、公正。
2.公布筆試考試成績
筆試考試評卷結束后,成績在人社局公示欄公布。按照進入面試人數和各崗位招聘人數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成績相同,全部進入。筆試成績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此分數的不得進入面試。
3.面試考試準考證
參加面試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人社局四樓會議室領取面試準考證。
4.組織面試(2月24日)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考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考試時間5-8分鐘。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個招聘環節。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2、面試辦法:應聘者采取抽簽方式決定面試順序,現場打分,現場公布成績。
3、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4、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考試期間使用監控設備,全程攝像監督。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等相關工作人員進入面試考場進行監督。以確保面試考試的公平、公正。
(五)確定擬錄用人員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錄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公布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持有D類或E類駕駛證、筆試成績較高者。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體檢
擬錄用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按照《河北省公安廳關于堅決遏制公安民警涉毒吸毒問題的通知》要求,體檢環節額外進行涉毒毛發檢測項目。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
(七)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是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錄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合格人員進入公示環節。
(八)公示
對擬錄用人員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印象館陶公眾號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予以錄用。
(九)錄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一時難以查實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錄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提出錄用意見,經人社局審核并報縣政府同意后,辦理錄用手續。
四、錄用人員待遇
1.實行勞務派遣方式管理,勞務派遣公司與招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用工協議,首次勞動合同和用工協議一簽三年。工作崗位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館陶縣大隊負責安排,工作期間,錄用人員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聘。
2.工資待遇按館陶縣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并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繳納“四險一金”(養老、工傷、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所需經費由縣財政列支。
五、其它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所有招聘環節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
(四)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事宜由館陶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