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慶市大足石刻研究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大足石刻研究院2023年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KHZP2023001DZ),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或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或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境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明;境外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各學年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人員畢業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名稱應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專業資格審查參照《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應聘人員,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專技10級以上,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考生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之一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被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從本招聘簡章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0日。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4),提交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職稱、身份證的掃描電子版,打包成一個壓縮文件發送至大足石刻研究院組織人事處招聘郵箱(739645394@qq.com)進行網上報名,電子郵件請以“姓名+專業+最高學歷+應聘崗位名稱”命名。
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考生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凡是不按規定完善報名手續并提交材料的,按照無效報名處理。
(三)資格初審。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照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凡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開展,針對擬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開展。
進入面試環節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資格復審材料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提供材料見附件5。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考核前的資格審查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六、面試考核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考核環節,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考核的,取消其面試考核資格。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面試考核方式為專業答辯,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專業基礎知識、適崗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時間不少于15分鐘。面試考核成績總分100分。
考核總成績計算:考核總成績=面試考核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考核總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核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面試結束后,在面試處當場公布,并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公布。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專業答辯測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招聘方按規定組織,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方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方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查”原則,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要求,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進入體檢人選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及其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及人崗相適度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考核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選欄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滿5年,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電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023-43780636,大足石刻研究院023-43722268。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大足石刻研究院2023年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pdf
附件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doc
附件4: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5: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6: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