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金華磐安縣面向全國選聘教師27人公告
磐安縣2023年面向全國選聘教師公告
根據《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縣委辦〔2009〕51號)和磐安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決定面向全國選聘27名中小學教師,均納入事業編制。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2023年面向全國選聘教師27名,具體崗位、名額、學歷、所學專業要求等,詳見選聘計劃(附件1),以磐安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panan.gov.cn/)“人事信息”欄“考試招錄”板塊和磐安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為準。
二、選聘條件
1.身體健康,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到45周歲,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需符合其中一項):(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2)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3)一段線錄取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4)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和浙江省內師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省級優秀畢業生;(5)浙江師范大學“學子英才”。2023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執業資格要求: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適用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下同)或所學專業對口(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專業不限)。后者須在聘用后一年內(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予以解聘。
5.戶籍要求:不限。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17時止。
3.報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含匯總表,附件2)發送至郵箱:2208945347@qq.com,郵件主題統一為“姓名+應聘XX崗位”。郵件發送成功后,掃描釘釘二維碼(附件3)加入釘釘群組,視為報名成功。
(二)資格初審
根據報名表,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入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環節。
(三)教育教學能力考核
教育教學能力考核采用模擬上課、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參加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前,進行資格復審,所需提供材料見附件4。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正式在編人員須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提供職稱證書。
資格復審、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的時間和地點等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的參加體檢,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進行考察。考察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聘用簽約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公示,沒有問題反映或者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首聘服務期為5年。
簽約后,存在報名、考核、體檢和考察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整個選聘過程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應聘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應當真實、有效、準確。資格審查貫穿選聘程序全過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虛假材料獲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在相關公共信用平臺予以公布。
3.本次選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磐安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panan.gov.cn/)“人事信息”欄“考試招錄”板塊和磐安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為準。
4.本次選聘結束后,將根據缺額情況和工作需要繼續選聘或納入公開招聘,具體時間、地點、崗位計劃數等信息另行公布。
5.報考人員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人力社保、教育部門反映。咨詢電話:磐安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0579-84652581、8465280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