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臨湘市招聘教師150人公告
2023年臨湘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推進臨湘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市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教師,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一、組織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臨湘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臨湘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和管理,臨湘市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150人,其中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79人(高校畢業生是指2021、2022、2023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2023年臨湘市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4.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歷標準、普通話水平(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教師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二乙及以上)、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
5.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是指2005年2月及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2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類推。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
7.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按照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條件的招聘崗位。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畢業證,其中留學回國的畢業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2023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其中留學回國的畢業生還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2023屆畢業的考生通過考試等程序獲得聘用資格的,在提交畢業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后補辦聘用手續,但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畢業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的,一律不予補辦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有戶籍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7.現役軍人;
8.服務期未滿的(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公費師范生、特崗教師;
9.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精神,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要求和公告發布
本公告通過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湘市政府官網公開發布。
(一)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本次公開招聘設8個現場報名點: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湖南理工學院、湖南農業大學、衡陽師范學院、中南民族大學、湖南科技大學、臨湘市教育體育局陽光服務中心。
3.報名材料
①填寫《2023年臨湘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4);粘貼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張。
②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限戶籍崗位的,還須提交戶口簿等證明資料;報考人員現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交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行政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4.注意事項
①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②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確認后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
③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確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規、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④未按要求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⑤報名結束,報考人員應主動關注臨湘市政府網和報名考生微信群。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將在臨湘市政府網上發布,非特殊情況不再另行通知。
5.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復審由臨湘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其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考試
考試采取試教、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
1.考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經領導小組批準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也可以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如某一個招聘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過多,導致一天之內難以完成考試的,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先進行筆試。相關事項在開考前公告。
2.考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
3.考試形式、內容和分值。主要測試考生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
體育教師類崗位:考試形式為試教+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內容為與崗位相應的學段、學科教材章節,試教共16分鐘,備課8分鐘,試教8分鐘;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項目與評分標準按《2022年湖南省體育高考評分標準》中對應專業設置。試教、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滿分均為100分。
其他教師崗位:考試形式為試教;試教內容為與崗位相應的學段、學科教材章節。試教共16分鐘,備課8分鐘,試教8分鐘。試教滿分為100分。
體育教師類崗位綜合成績=試教成績×5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50%;其他教師崗位綜合成績=試教成績;試教成績、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4.考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崗位。考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考官組)所有考生綜合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的90%;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同分處理辦法。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末位分數并列)的,按學歷層次高低進行排名;再相同的,進行加試。
(三)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該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臨湘市教育體育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的考生方可進行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對象。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按該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六)公示與選崗
1.擬聘對象在臨湘市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一經公示,不再進行遞補。
2.聘用對象的確定。擬聘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3.同一崗位聘用對象的招聘學校不確定的,組織集中選擇招聘學校,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選擇招聘學校時,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成績相同的,現場抽簽確定選擇順序。選擇過程公開,現場確認簽字,不得更改。
(七)聘用手續辦理
聘用手續辦理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1.按規定到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和編制登記手續。
2.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0號)文件執行。
3.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三年(包括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1.鼓勵高校畢業生來臨湘工作,根據《臨湘市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臨發[2020]9號])及《臨湘市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補充條款)》等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給予每人10萬元安家補貼(分三年發放),同時三年內每月給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補貼;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內),三年內每月給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補貼;
(3)全日制“雙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畢業生(35周歲以內),三年內每月給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補貼。
(4)全日制重點本科(含一本)畢業生(35周歲以內),三年內每月給予600元工作和生活補貼。
(5)來我市企事業單位(含村、社區)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期限為5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臨湘市范圍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6個月以上的優秀人才,購買首套新建或存量商品房時可享受以貨幣形式發放一次性購房補貼。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人才及市級以上(含市級)領軍人才10萬元/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副高職稱、高級技師5萬元/套;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技師2萬元/套。
2.應聘人員凡未按要求參加從現場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3.考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擬聘對象名單及相關通知、公告在“臨湘市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臨湘市政府網”、報名考生微信群通知,特別要關注從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錯過的責任自負。
4.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嚴肅查處。
6.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0-3753622(臨湘市教育體育局)
0730-3720611(臨湘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730-3721512(臨湘市紀監委)
本公告由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湘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湘市教育體育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