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深圳市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員10人公告
來源:南山教育在線
2023-02-03 09:13:07
深圳市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2023年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2月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深圳市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2023年2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具體崗位見《深圳市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2023年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研究生畢業人員,且須于報名首日(即2023年2月5日)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8.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關要求
1.報考學歷
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考生應在規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學歷的學歷學位證書,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報考專業
(1)考生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崗位要求專業所學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相對應。
(3)考生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同時具備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按第二專業報考的,須有相對應專業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沒有單獨畢業證和學位證的,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3.報考年齡
報考年齡要求為40歲以下(即1982年2月5日之后出生)。
4.教師資格證
本公告所有崗位要求考生取得《招聘崗位表》要求的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三、報考
(一)報考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請于2023年2月5日10:00至2月15日18:00登陸http://www.szkscp.com.cn,選擇“深圳市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2023年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按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完成網上報名。
(二)報名材料
1.基本材料:
(1)深圳市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2023年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報名表(附件3)、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2)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已經離崗的可開具離崗證明)、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以及其他能證明有相應工作經歷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國(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
(2)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供學位證書的同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規定的港澳居民報考的須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可在考察環節提供)、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報考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經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為提供虛假資料報考、多次棄考等惡意報考、棄考的,指使、煽動他人惡意報考棄考擾亂招聘秩序等違紀違規行為的,除取消考試成績外,還將納入全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筆試
筆試合格線由南山區教育局統一劃定。南山區教育局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筆試具體要求見筆試公告,筆試公告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南山教育在線(http://www.szns.edu.cn)通知公告欄目公布。
五、資格初審
(一)資格初審對象
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崗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5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考生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5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考生均須在指定的資格初審時間到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結束。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核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核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并按同一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核。
(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辦法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辦法將在公布筆試合格線時同時公布。考生未能在資格審查當天指定的時間之前到達審查地點簽到并接受報考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其它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2.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3.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全過程。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組織及面試形式
面試由南山區教育局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憑本人面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各崗位在面試成績70分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當符合面試成績70分以上的人員少于擬聘人數的,則擬聘人數以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為準。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筆試和面試成績完全相同的,同時進入體檢,由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決定擬聘人選。
七、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組織單位在30天內進行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主管部門在網上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在規定時間內向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未辦理聘用備案的,取消聘用資格,確有正當理由,經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備案。經區人力資源局備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單位應及時通知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九、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當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項
(一)疫情防控要求。為保障全體考生的生命安全,所有考生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教育行政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疫情防控要求以后續通知為準。
(二)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3年2月5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23年2月5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例如崗位要求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必須提供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小學、初中等其他類別的教師資格證為不符合條件)。
(三)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可按自然年或學年計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和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社部 監察部令第18號)進行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六)招聘信息查詢網址:
南山教育在線 http://www.szns.edu.cn
(七)咨詢電話:0755-26486918
(八)本公告由南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山區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1.深圳市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2023年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南山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2023年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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