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白朝鮮族自治面向社會選聘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60人公告
長白朝鮮族自治關于面向社會選聘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長白縣營商環境,強化監督隊伍,拓寬監督渠道,更好地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經研究決定,擬在全縣各領域范圍內再次選聘2023-2025年長白縣優化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6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對象
年滿22周歲(一般不超過65周歲),在長白縣生活或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優先從中共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法定代表人、法律工作者、媒體記者、專家學者、其他社會熱心人士等群體中聘任。
二、選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實踐。
2.有較強的正義感和責任心,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關注營商環境建設,熱心社會事業,敢于同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作斗爭。
3.有社會責任感,熱心監督工作,愿意承擔監督員職責,主動接受縣營商環境辦的監督管理,能較好完成縣營商環境辦交辦的工作任務。
4.無違法、違規和違紀及不良信用記錄。
5.關心長白縣經濟發展營商環境建設,自愿參加營商環境監督工作。
三、工作職責
1.監督全縣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每半年進行匯總。
2.暗訪縣政務大廳、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及社區、村便民服務站等,對全縣行政審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政務公開、服務承諾、行政執法及基層窗口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搜集政策落實不到位、服務態度差、工作效率低等服務不優問題,每季度進行一次匯總。
3.每季度搜集企業反映的政府部門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以及承諾不兌現等問題,每季度至少走訪一家企業。
4.監督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守信踐諾情況,及時提供損害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收集市場主體和社會各界對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建議以及損害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并做好相應臺賬資料,及時向縣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5.年內向縣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一份優化營商環境建議書。
6.參與全縣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座談、調研等工作,配合縣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明察暗訪以及投訴舉報、信息核查等工作。
四、聘用期限
營商環境監督員每屆任期1年,聘期為2023年2月至2025年2月,聘任期滿后自動解聘。義務監督員在任期內發生違法違規行為或聘任期滿后,自動解聘。
五、報名時間
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1日
六、報名程序
1.公民可以通過長白縣政府門戶網站或融媒體發布的監督員選聘公告,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要求填報。
2.報名人員需提交按要求填報的《營商環境監督員審批表》和《承諾書》,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一并報送至縣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數局三樓301),經審查合格后擇優聘任。
3.聘任方式。縣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推薦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認定,通過后頒發聘書,向社會公布義務監督員名單。
聯系電話:8899008,劉麗穎
特此公告
附件:
長白朝鮮族自治縣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