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瀘州人事考試網
2023-02-03 17:28:12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瀘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接待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條件的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
瀘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接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具體如下:
序號 |
主管 單位 |
招聘 單位 |
編制 性質 |
崗位 類型 |
招聘人數 |
報名條件 |
||||
年齡 |
學歷 |
學位 |
專業 |
其他條件 |
||||||
1 |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瀘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接待服務中心 |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管理 崗位 |
1 |
30周歲及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碩士及以上 |
不限 |
無 |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學位以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海外留學生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應聘者必須在報名時已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4.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4日(報名截止時間)。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4日17:00止(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投遞至指定郵箱(lzszjb0069@163.com),電子郵件名稱以“姓名+應聘崗位+專業”的形式命名。
3.報名材料及要求。
(1)《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附學信網學歷、學籍查詢結果證明)、資格證書等原件掃描件。其中,海外留學生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3)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附件2)。
(4)用人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按照公告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于2023年2月16日前,通過電話告知應聘人員(未收到初審結果通知的報名人員請于2023年2月17日17時前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人:牟老師,聯系電話:010-68580069)。
(三)現場資格確認
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確認(根據工作安排,現場資格確認將結合面試工作一并開展,地點:北京市海淀區世紀壇西側緣溪家園1-103,具體時間另行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進行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四)面試
經現場資格確認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若達不到開考比例,將不再進行后續招聘程序。根據工作安排,面試時間、面試方式、地點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資格的人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政審考察和聘用對象。
(五)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體檢在北京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北京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檔案審查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檔案審查。
(八)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均合格的人員為擬聘人員,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北京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相關占編聘用手續。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九)其他事項說明
1.公開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按北京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瀘州市人民政府駐辦公室將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提前告知考生資格確認、面試、體檢等環節的實時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2.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以上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行為,或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直至取消聘用,且后果自負。
3.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核或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10-68580069
監督電話:0830-3190943(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委)
附件:
2.同意報考意見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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