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市委辦公室招聘合同制職員公告
中共珠海市委辦公室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公告
根據《珠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管理辦法(試行)》和珠海市有關規定,我辦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市委辦公室是市委的綜合部門,負責推動市委決策部署的落實,按照市委要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工作,承擔市委運行保障日常事務。關于廣東省珠海市的人文歷史、自然地理、風土人情及政務信息等情況,考生可登錄珠海市人民政府網站(www.zhuhai.gov.cn)查詢。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事務類三級或四級合同制職員1名,安排在我辦法規科從事相關輔助類工作。
三、招聘資格條件及薪酬待遇
(一)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思想素質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14日后出生);
3.不限專業。聘用為綜合事務類三級崗位需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及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23年2月14日),聘用為綜合事務類四級崗位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4.具有較強的文字處理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及辦公軟件,服從崗位安排,能適應緊急加班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根據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在職的珠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為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方式,咨詢電話:0756-2179821。
2.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14日~2月17日,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swbgbk@zhuhai.gov.cn,采用rar格式打包壓縮,文件按照“報名崗位級別+姓名+聯系電話”命名。
3.報名材料(請按下列順序提交):
①《中共珠海市委辦公室招聘合同制職員報名表》(須在“個人聲明”欄簽名)(附件);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藍底照片2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
③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
④崗位要求具備的任職經歷、工作經歷等其它證明材料。
4.資格審核
中共珠海市委辦公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符合筆試條件的人員名單、考試通知等事項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hrsj.zhuhai.gov.cn/)公布,并短信通知本人參加考試,未通過審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項: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1.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等方面。筆試結束后,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考生基本素質、業務素質和潛能等方面。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面試結束后,計算面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并依其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
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參加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在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三)體檢及考察
1.體檢:體檢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具體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考察:體檢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并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勞動合同簽訂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珠海市職員服務中心辦理勞動合同簽訂手續。
五、紀檢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督,紀檢監督電話:0756-2218610。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疫情防控要求與《筆試通知》同時公布。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不服從組織安排的;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有違法犯罪記錄的;因公示有異議經核查屬實影響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棄或被取消擬聘資格、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而導致崗位缺額的,中共珠海市委辦公室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三)未盡事宜,由中共珠海市委辦公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中共珠海市委辦公室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