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用編外人員公告
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用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暫行)》(磐人社〔2016〕6號)、《關于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的補充規定》(磐人社〔2017〕5號)等文件精神,經編外用工招用備案,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用編外專業技術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編外專業技術人員1名。
二、基本要求和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道德修養,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紀律性;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預防醫學專業;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和語言表達能力;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報名、審查、面試、體檢,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安文街道雙溪口冰巖畈 交通局對面)。
2.報名要求
報名者需填寫《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用編外用工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并攜帶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或戶口薄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等材料。
(二)資格審查
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不具有報名資格或偽造報名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23年2月14日
2.面試過程:面試由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
(四)體檢
通過面試者按照報考崗位招用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相關崗位按照面試成績進行遞補。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體檢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參照我縣編外用工工資標準執行。
五、特別提醒
1.對應聘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負責人聯系。
聯系電話:13735795516
2.應聘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反映。
聯系電話:0579-8466117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解釋。
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