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宜春銅鼓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輔助人員8人公告
銅鼓縣司法局2023年公開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彌補我縣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力量不足,確保我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經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司法行政工作輔助人員,根據《銅鼓縣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規定》,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透明、平等競爭、人崗相適、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職位和名額
本次共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輔助人員8名(其中4名為司法所輔助人員,4名為行政復議與應訴輔助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組織紀律觀念強;
2.志愿從事報考的崗位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精神;
3.熟悉電腦辦公軟件的各種基本操作,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退役軍人、定向委培生學歷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
5.年齡40周歲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二)各崗位具體條件
序號 |
招 聘 單 位 |
招聘數 |
崗 位名 稱 |
崗 位 代 碼 |
專業要求 |
資格條件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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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年齡 |
其他 |
|||||||
1 |
縣司法局 |
8 |
司法 行政輔助 人員 |
SF202301 |
專業 不限 |
大專及以上(退役軍人、定向委培生學歷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 |
40周歲以下 |
優先招聘省內高校政法院系(專業)畢業生。 |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
3.因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程被原工作單位辭退的;
4.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地址:銅鼓縣司法局人秘股(縣行政大樓830室)
3.報名電話:0795-8722465, 聯系人:王睿
4.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18:00
5.報名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①《銅鼓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手寫簽字);②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需同時提供學信網學歷認證截圖;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退伍證(退伍軍人需攜帶)及相關資格證書;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按照報名人員在《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證明進行認真核實。初審不合格的,不予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總分各100分,按照比例進行折算(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最后總成績)(分數取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計算)。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成績為筆試考試成績+獎勵加分)
(1)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公文寫作,滿分100分,不指定考試用書。
(2)獎勵加分:工作獲得銅鼓縣委、縣政府及其辦公室表彰獎勵的,筆試成績加10分。工作獲得宜春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門以上表彰獎勵的,筆試成績加20分。(不累計加分)
2.面試
根據折后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2.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人數未達到聘用人數2.5倍的,本崗位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行面試。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語言表達、組織協調、應急處置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四)體檢、政審考察
1.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筆試+面試)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及考察入闈人員,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入闈人員。確定為體檢人員的應試者,須集中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費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政審
政審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情況,如所提供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復審不合格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因考察不合格,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銅鼓發布、銅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聘用人員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含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根據工作需要可續簽。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為2000元/月,原在銅鼓縣司法行政系統工作3個月以上的(含試用期、實習期),取消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后,月基本工資2000元,基礎績效工資600元。聘用人員按照國家和省以及地方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
六、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由縣司法局牽頭,會同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等部門組成銅鼓縣司法行政工作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七、其他
1.公開選聘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8722465
2.本公告由銅鼓縣司法行政工作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3.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2023年2月10日
附件:銅鼓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輔助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