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禮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31人公告
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進一步優化縣直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為部分縣直政府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涉及22個縣直事業單位,23個崗位,計劃選調31人(詳見附件1)。
(二)報考范圍
參加工作滿5年的本縣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的在崗正式工作人員(不含教師、醫護人員、中央和省市駐禮單位工作人員、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職級工作人員;2018年2月12日之前參加工作)。
(三)報考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實際工作和文字綜合能力強,身體健康;
2.具有所報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年齡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2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項目生在服務期內的考核可以服務期內工作鑒定或“服務證”中的考核結果為準);
4.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崗位回避的有關規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選調的;
4.尚在試用期或服務期內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2月20日至2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
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
禮縣人社局(南城區嶗山西路7號人社大樓三樓307室)。
3.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意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填寫《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花名冊》(附件3)并附電子版,按照本人專業、特長、意愿,結合崗位需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特別提示:崗位對專業有要求的,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等規定的專業設置文件執行。
4.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花名冊》(附件3),附電子版;
(3)提供單位黨委(黨組)推薦介紹信(需注明報考人員的出生年月、性別、學歷及專業、政治面貌、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以及與報考崗位有關的工作經歷和同意推薦報考意見);
(4)錄用分配工作文件復印件、轉正定級文件復印件(由經辦人簽字后加蓋單位印章);
(5)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證書和有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及電子版(JPG格式);
(7)崗位計劃簡表中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在單位黨組織初步審查的基礎上,組織報名的同時由縣人社局同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要真實準確,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同時認真核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次公開選調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3:1,資格審核完成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計劃,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報考者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筆試的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核定的崗位選調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若仍達不到的,等比例減少計劃或合并選調崗位。如末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人員時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創新意識、語言表達和解決實際問題等方面的能力,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核定的崗位選調計劃人數與考察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末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人員時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會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進行全面考察,同時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征求紀委監委、公安、信訪等部門意見。對考察不合格者的報考者,取消選調資格。如果由于個人原因放棄或發現有影響進入考察和考察不合格的,該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體檢
結合綜合成績、考察等情況,研究提出擬選調人員建議名單,經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選調資格,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
按照1:1比例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對擬選調人選在“禮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取消選調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結束后,對沒有發現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通知擬選調人員到選調單位報到。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擬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行政關系、工資關系等保持不變,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出具工作鑒定及是否辦理調動手續的意見后,縣人社局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三、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由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如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監督部門及電話:
縣紀委監委:0939--4494385
咨詢部門及電話:
縣人社局:0939--4421272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簡表.xlsx
附件2: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2023年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花名冊.xls
禮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