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懷化市新晃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5人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2023年第一期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要求,新晃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警務輔助人員。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新晃縣公安局、新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
新晃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共290名,此次計劃招聘人數15名(其中巡特警9人,執法勤務輔警6人)。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新晃縣公安局2023年第一期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新晃縣公安局2023年第一期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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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職位名稱 |
招聘計劃 |
性別 |
年齡 |
學歷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巡特警 |
9 |
男 |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身體健康,身高170厘米以上。同等條件下,退役軍人、警察類院校畢業生及有B1以上駕駛證者優先 |
2 |
執法勤務輔警 |
6 |
男 |
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身高168厘米以上,熟悉電腦操作。同等條件下,退役軍人及有駕駛證者優先 |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新晃縣本地戶籍優先;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勤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助人員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中共黨員、退役軍人、警察院校畢業生、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見義勇為人員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強制懲戒對象的;
6、依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年齡據實計算,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的,出生日期為1988年2月17日及以后,其余依此類推。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新晃縣人民政府網、“新晃警務”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考時間和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2023年2月20日09:00至3月3日17:00止(工作日)。本人持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紅底照片3張、紙質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到新晃縣公安局辦公樓309室報名,填寫《新晃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地點地址:新晃縣晃州鎮人民路109號新晃縣公安局辦公樓309室。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資格審查
報名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證、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接受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
(四)準考證的發放
報名審查通過后,由新晃縣公安局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法律法規知識、時事政治等,文職輔警加試寫作,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總分100分。如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如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入圍人選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場次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能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成績合成: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列前。
(六)體能測評與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對象。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根據體能測評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體能成績低于40分的不予錄用),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含吸毒檢測),有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依次遞補一次。經筆試、面試后,體能測試達標但未進入體檢程序的報考人員,經本人申請、招聘單位審批同意后,可以納入警務輔助人員后備人才庫,納入后備人才庫的期限不超過一年,起始時間從納入后備人才庫之日起計算。
(七)考察
體能測評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參照《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生報名資格、遵紀守法、報考資料真實性再次考察核實。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新晃警務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期限2年。試用期為兩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按照新晃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現行薪酬待遇標準執行,并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從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免費發放警務輔助人員服裝和裝備,定期組織健康檢查。
七、其他事項
(一)紀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守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的,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2、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不得報考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3、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進行輔導培訓。
4、警務輔助人員違反《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按照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5、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資格,不予聘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應聘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
(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資格審查(報名)、筆試、面試期間,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覺落實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等自我防護措施,服從工作人員指令,確認身體健康,方可進入報名現場和參加考試。參加筆試時還需提供考前48小時內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紙質報告。
八、本次招聘政策由新晃縣公安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咨詢電話:0745-6222715-6222(僅工作時間:8:00-12:00,14:30-17:30接受咨詢)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