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惠州市殘疾人康復中心招聘購買服務人員方案
2023年惠州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公開招聘購買服務人員方案
根據《關于印發<惠州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市人社﹝2019﹞89號)文件精神,結合惠州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實際情況,擬公開招聘2名技術類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則
惠州市殘疾人康復中心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技術類人員2名。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所學專業與殘疾兒童康復教育相關,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類、康復醫學類、藝術類、社工類等。
(五)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員為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
本方案經市殘聯黨組審核后,在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發布。
(二)組織報名
1. 報名時間: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下午17:30。
2.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按要求填寫《惠州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并上傳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內容不全或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 提交方式:發送到電子郵箱
cl@huizhou.gov.cn
(三)資格審查
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對審查通過的人員發放準考證書。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四)考試
考試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總分40%、面試成績占總分60%。
1. 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核。
(2)筆試委托相關機構出題,主要內容包括康復教育法規、兒童衛生學、心理學等。
(3)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如人員沒有達到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人員。
(4)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將于業務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2. 面試
面試將采取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專業技術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其他綜合能力。應聘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棄權。因疫情原因面試時間和地點需要調整的,以調整后的通知為準。
3. 結果公布
兩試分數將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登陸網站查詢。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六)考察
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進行考察。
六、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應聘人員可登陸網站查詢(http://cl.huizhou.gov.cn)。
(二)聘用辦理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惠州市殘疾人康復中心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逾期取消聘用資格。若擬聘用人員因其他原因放棄的,按綜合總分從高分至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招聘監督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通過任何關系干預、影響公開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二)面試評審小組由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選取有關專家組成,人數為奇數,不少于5人。
(三)市紀委監委駐市發展改革局紀檢監察組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12345。
八、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二)未盡事宜由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均將在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布,請及時瀏覽。
咨詢電話:0752-280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