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高新區經濟發展局招聘經濟普查輔助崗位工作人員4人公告
寧波高新區經濟發展局招聘經濟普查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高新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經濟普查輔助崗位工作人員4名。主要從事經濟普查試點、清查摸底、劃區繪圖、入戶登記、業務培訓等各項經濟普查的管理和組織工作。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40周歲及以下,專業要求經濟學類、管理學類、統計學類、計算機類、會計學、財務相關專業4名(詳見附件1);
(四)具有統計專業技術職稱或統計調查相關工作經驗的,能夠聽懂寧波方言的優先考慮。
三、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一般為一年,如表現特別優秀的,期滿后可考慮繼續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此次招聘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等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
時間:即日起至2月27日。
報考人員需填寫《寧波高新區經濟發展局招聘輔崗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并簽名。將《寧波高新區經濟發展局招聘輔崗工作人員報名表》(word電子版和簽名掃描版)和相關證明材料發送至郵箱(nbgxqjfj@163.com)。
網上報名不在規定時間范圍內的,視作無效。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資格初審。根據本人提供的《寧波高新區經濟發展局招聘輔崗工作人員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按公布的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和簡歷篩選。
3.資格復審和面試。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攜帶《寧波高新區經濟發展局招聘輔崗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面試的,視作放棄資格復審、面試。
4.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5.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寧波高新區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自動放棄或確有問題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6.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咨詢電話:89288692、8928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