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選調工作人員4人公告
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設與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人才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楚雄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擬公開選調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一)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
(三)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
(五)堅持在編制限額內和職數、崗位空缺的原則;
(六)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公開選調范圍
面向楚雄州內機關事業單位符合條件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參加選調的,選調后應承諾自愿放棄公務員身份,轉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待遇。跨系統選調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崗位設置要求,按有關規定轉評相應職稱系列或轉為管理人員。
三、公開選調人數及崗位
2023年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共公開選調4名編制內工作人員。具體崗位信息詳見《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指1988年2月21日(含2月21日)以后出生人員,40周歲及以下指1983年2月21日(含2月21日)以后出生人員。
9.工作年限等條件符合調動相關規定,所在單位、所在地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 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工作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網站發布公告,向社會公布選調崗位、選調范圍和人數、報名資格條件和選調程序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等。
(二)報名
報考人員攜帶相關材料于2023年2月21日—3月1日到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提交報名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
1.《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附件2);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
4.近期個人免冠標準證件照電子版照片及小一寸漸變藍底彩色照片3張(照片標注姓名、所報考崗位代碼);
5.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經歷、相關崗位工作經歷、現任職務、職稱任職文件等)復印件各1份;
6.經歷業績評價所需證件及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復印件各1份;
7.《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字按手印)1份(附件4)
復印件需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本人簽名、復印日期。
報名采取個人申請,單位審核同意的方式,報名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報名申請,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及當地組織人社部門推薦出符合崗位條件的干部參加選調,所推薦人選每人限報1個崗位。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及當地組織人社部門不同意推薦報名的不能參加選調。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如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造成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是否在報考崗位規定的范圍、是否符合學歷和專業等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本人信息,提供相關材料,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資格,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按照規定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若報名人數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取消相應崗位選調或者按比例調減選調人數。資格審查結果在州檢驗檢測認證院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公示。
(四)考試及考核
考試由經歷業績評價、筆試、面試組成。
1.經歷業績評價。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教育經歷、年度考核、表彰獎勵、發表文章、資格證書持有情況,分值為20分。考生報名時提供經歷業績評價所需證件及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評分,分數由雙方現場簽字確認。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主要考查基本的政治理論、專業常識等綜合知識,分值為5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時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于開考前30分鐘進入考場,嚴禁將手機、電子手表、電子手環等具有通信、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考生只能攜帶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除上述文具及身份證外,桌面上不得擺放任何物品。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3.面試。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報考人員是否具備與選調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分值為30分。根據每個選調崗位經歷業績評價和筆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若經歷業績評價和筆試成績之和相同,依次按照經歷業績評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綜合成績=經歷業績評價+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設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后續選調環節。
(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每個崗位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通過查閱個人檔案(認真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個別談話聽取意見和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及政治素質和選調崗位的匹配程度。考察中對經歷業績評價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進行核查。經考察不符合選調要求的取消選調資格,由報考相同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其次的人員遞補。
(六)體檢
根據選調崗位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統一組織到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不得列入擬選調對象。
(七)討論決定
根據體檢結論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提請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黨組會議研究審定。
(八)人選公示及調動手續辦理
討論決定同意調動的人員,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如有勞動人事關系糾紛,取消選調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組織實施公開選調工作,楚雄州紀委州監委駐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
(二)嚴格執行選調程序和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選調工作。選調單位不提供復習資料,不舉辦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面試、考察等過程中,有違反選調紀律、弄虛作假、惡意干擾選調工作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報考人員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參加考試、面試和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參與選調。
(五)選調人員崗位聘用由選調單位根據空崗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六)凡是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疫情防控按照楚雄州委州政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最新要求執行。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78—3015903(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
監督電話: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8—3129007(楚雄州紀委州監委駐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1.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3.《誠信承諾書》
4.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評價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檢驗檢測認證院
2023年2月21日
附件1: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4:楚雄州檢驗檢測認證院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評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