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宜賓珙縣人民法院招考聘用人員公告
珙縣人民法院關于2023年公開招考聘用人員的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法院人員隊伍,努力適應新形勢下法院工作的需要,珙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人員,現將招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考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自愿報名、綜合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名額和人員性質
(一)崗位及名額
此次共招考聘用人員1名。具體崗位見《珙縣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考聘用人員崗位表》。
(二)人員性質
本次招考的聘用人員(屬于編制外人員)分別由崗位所在單位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與之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聘用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無其他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3.熟練文字材料撰寫、核稿等工作,具有較高的文學功底和一定的邏輯分析能力。
4.“宜賓市戶籍”或“常住地在珙縣”是指下列情況中的一種:
一是截至報名結束之日報考者正住戶口在宜賓市各縣區轄區范圍內的。報名時必須提供戶口簿,屬于集體戶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記表。
二是市、縣外院校就讀的宜賓市各縣區應往屆畢業生(包括戶口尚未遷入宜賓市各縣區的)。報名時須提供入學前戶籍簿(或入學前戶籍管理機關證明)、“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三是“常住地在珙縣”是指戶口不在珙縣,但在珙縣轄區范圍內居住滿6個月以上的人員,須提供社區(村)出具的6個月以上居住證明。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人員;
2.在各種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
6.其他不宜從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3日- 3月2日(周六、周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珙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聯系電話0831-4381515。
3.報名所需資料:報考人員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需復印首頁和本人頁)、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經報名工作人員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表》,并在報考人員承諾欄簽字。
4.填報崗位:按《珙縣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考聘用人員崗位表》中的崗位定崗報名。
5.報名費用:本次招考不收取考試費用。
6.準考證領取時間: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7.相關要求:報考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按筆試、結構化面試、體檢三個環節進行。通過面試、體檢,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勞動合同》上崗。
(一)開考比例和考試內容:開考比例原則上按招聘崗位名額與考生人數1:3的比例進行,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經研究可放寬開考比例。凡放寬開考比例的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進入下一招考環節。
1.筆試。筆試科目為《申論》,卷面滿分100分。
2.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能力,考察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崗位適應能力。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申論×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
(二)體檢: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崗位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以結構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技能測試成績與結構化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進行結構化面試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2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遞補: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的缺額,經批準,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及聘用:對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進行聘用。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與管理
(一)公示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按照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政策和勞動合同進行管理。工資待遇和社保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被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可存放在珙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
(三)用人單位每年要對受聘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開展評比活動。考核和評比結果計入本人檔案。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或解聘。
(四)珙縣人民法院人員聘用管理:首次聘用期限為1年(含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內違反單位管理規定,單位予以解聘。聘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以續聘。若因重大法院改革政策影響,合同到期后不再續聘。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員系合同制聘用人員,不具有公務員、事業及機關工勤編制性質。
(二)本次公開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并取消聘用資格。珙縣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0831-4381515),受理舉報。
(三)招聘過程中有關具體安排、調整、提示等事項,均由珙縣人民法院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四)參加應聘人員,如與原工作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聘用前仍未處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個人人事檔案。
(六)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責任由本人自負。
(七)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附則
本公告由珙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附件:
珙縣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考聘用人員崗位表
崗位代碼 |
招考單位 |
招考名額 |
年齡 |
教育形式及學歷學位 |
專業 |
其他條件 |
地域范圍 |
考評方式 |
備注 |
20230221 |
珙縣人民法院 |
1 |
35周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無 |
宜賓市戶籍或常住地在珙縣 |
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 |
1. 具備良好的溝通表達、文字寫作能力,有刊物編輯、文化傳媒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2.中文類、新聞類、攝影類等相關專業優先考慮。3.住宿自理。 |
珙縣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