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總工會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52人公告
滁州市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滁州市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共52名,具體職位詳見《滁州市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且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四)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年齡、專業等條件。年齡計算:職位表中“30周歲以下”即“1992年2月(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7年2月(含)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即“1982年2月(含)以后出生”。
(五)勤奮敬業,創新務實,作風民主,熱愛工會工作,熱心為職工群眾服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等步驟依次進行(詳見滁州市總工會網站https://czszgh.ahghw.org/)。
本次招聘由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組織報名和資格初審,滁州市總工會確認后委托專業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筆試、面試工作。面試后各招聘工作環節,由滁州市總工會按規定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26日至2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報名地點在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詳見附件1),報名無需繳納筆試費、面試費。
2、報名有關事宜
(1)報考人員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時間、地點,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填報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另需提供相關材料原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到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辦理報名手續,如實填寫《滁州市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為確保招聘人員素質,同一職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職位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原報名點改報其他職位。逾期不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3月9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基本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能力要素。
筆試結束后,成績在滁州市總工會網站上進行公布。為確保招聘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報考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面試人選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在同職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定在同職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面試相關情況將在滁州市總工會網站上進行公布,進入面試環節的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滁州市總工會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從事相關工作的綜合能力和基本素養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與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招聘數的,報考人員面試分數須達到該組實際參加面試的平均分或者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四)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為考試最終成績。在滁州市總工會網站上進行公布。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
如出現考試最終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出現考試最終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最終由滁州市總工會全面衡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由滁州市總工會組織實施。
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核。由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組成考察組分級組織實施。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與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滁州市總工會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進入公示環節后職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滁州市總工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按規定進行。
公示無異議后,履行聘用手續,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根據有關要求分別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招聘后如人員缺額,按照《滁州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補錄。
五、其他相關事宜
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下進行。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資料。滁州市總工會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滁州市總工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50-3047532 (滁州市總工會組織部)
監督舉報:0550-3024303(中共滁州市紀委滁州市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上述政策咨詢、監督舉報聯系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滁州市總工會
2023年2月21日
附件2 滁州市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