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錫林郭勒東烏旗總工會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人簡章
來源:東烏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2023-02-23 14:01:28
東烏旗總工會2023年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簡章
為適應新時期工會工作需要,進一步充實東烏旗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用管理辦法》(內工發〔2019〕2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化工作者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內工基字〔2020〕1號)文件精神,東烏旗總工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2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錄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招考、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通過考試方式擇優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
二、招錄崗位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名。(詳見附件1崗位表)
三、招錄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東烏旗戶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團結協作和奉獻精神;
3.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期間出生的;
4.具備國民序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與招錄崗位相符合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3年及以后年度畢業生);
3.試用期內和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錄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招錄采取現場報名形式進行,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本次報名不收取報考費。
2.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30。
3.報名地點:東烏旗總工會辦公室
4.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23年東烏旗總工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正面一寸藍底免冠彩照4張;
(5)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在填寫個人簡歷時,應聘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就讀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業經歷(起止年、月,待業) 。
7.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錄簡章,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8.本次考試設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聘用人員比例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
9.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溫馨提示: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無法聯系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聘請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
2.筆試時間、地點:東烏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wq.gov.cn/)和東烏旗總工會微信公眾平臺屆時公布,筆試考點設在東烏珠穆沁旗烏里雅斯太鎮,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等。
4.筆試形式: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5.筆試試卷只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6.筆試結束后,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將在東烏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wq.gov.cn/)和東烏旗總工會微信公眾平臺公布。
7.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采取用人單位面試加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8.本次招錄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三)體檢
1.應聘人員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實際招錄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事業編制人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考察
體檢通過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參照《事業編制人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文件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在東烏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wq.gov.cn/)和東烏旗總工會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招錄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該職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對公示無異議者,東烏旗總工會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依法與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含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聘用人員不辦理人事錄用手續,不占編,不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五、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用管理辦法》(內工發〔2019〕2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化工作者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內工基字〔2020〕1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紀律監督
(一)公開招錄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二)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錄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錄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錄無關。
(五)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0479--3229217、3222717
舉報電話:0479--3229217、3222717
附件1:2023年東烏旗總工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崗位表
附件2:2023年東烏旗總工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表登記表
東烏旗總工會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2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