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惠”聚優才——惠城區引進緊缺教育人才公告
“惠”聚優才——惠城區2022年公開引進緊缺教育人才公告
為滿足我區教育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惠城區緊缺教育人才引進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為做好優秀教育人才引進工作,結合惠城區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緊缺教育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引進崗位和人數
(一)名優校長1名;
(二)名班主任10名;
(三)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1名;
(四)特級教師1名;
(五)高職稱教師2名;
(六)青年骨干教師5名。
三、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
2.思想政治素質好,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師職業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情況不納入引進范圍: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惠城區在職在編教師;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條件
1.名優校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取得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稱,在地級市以上品牌學校任校長3年以上,曾獲得省級以上名優校長等榮譽稱號或教育部中小學名校長領航工程校長工作室主持人或地級市以上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年齡在5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工作確有需要的,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年齡可適當放寬)。
2.名班主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學位,省級及以上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或獲得省級及以上“名班主任”稱號,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學位,省級以上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特級教師。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學位,獲省級以上“特級教師”稱號,年齡在40周歲以下。
5.高職稱教師。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取得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6.青年骨干教師。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教學類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本科所學專業、研究生專業研究方向與應聘崗位學科一致,三年以上中小學教育教學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獲得省級以上教育類榮譽稱號,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四、引進方式
引進方式為直接面試+考察。
五、待遇保障
(一)工資待遇。引進人員使用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享受相應待遇,中級職稱的按專業技術十級崗聘用并享受相應待遇,副高級職稱的按專業技術七級崗聘用并享受相應待遇,正高級職稱的按專業技術四級崗聘用并享受相應待遇。
名優校長年齡在55周歲以上(含55周歲)的,不辦理人事關系調入手續,工資待遇實行年薪制,年薪為50萬元;在55周歲以下(不含55周歲)的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人事關系調入手續,不選擇辦理的,工資待遇實行年薪制,年薪為60萬元。
(二)津貼補助。特級教師享受省“特級教師”津貼;名優校長、名班主任、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特級教師、高職稱教師、博士研究生,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落戶惠城,可享受10萬元安家補助,分5年等額發放;碩士研究生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落戶惠城,可享受2萬元安家補助,分2年等額發放。具有多重身份的人才,不重復享受安家補助。
(三)二次擇崗。名班主任、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特級教師、高職稱教師、青年骨干教師及高校優秀畢業生三年任職考核優秀的,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根據學校崗位需求擇校換崗。
(四)配偶就業。引進人員其配偶有就業需求的,根據其配偶原就業情況和個人情況,結合我區實際,按照雙向選擇、市場配置、政府引導的原則,協助做好其配偶就業的聯系協調工作。
(五)子女入學。引進人員隨遷子女可按照就近原則優先安排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區屬公辦學校。
六、引進程序及方法
報名→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2日上午8:30至2023年3月31日下午17:30止。
2.報名方式:采取郵件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以郵件接收時間為準),將報名材料掃描成PDF格式的文件(附件1、附件2、附件3掃描后另再發原稿),打包壓縮后,統一命名為:崗位-姓名(如:高職稱教師-黃××),發送到指定郵箱:qjyjrszy@hcq.gov.cn。(郵件發送后請電話聯系確認接收情況)。
咨詢電話(法定上班時間):0752-2677312
3.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州市惠城區公開引進緊缺教育人才報名表;
(2)惠州市惠城區公開引進緊缺教育人才報考人員匯總表;
(3)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證件照;
(4)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5)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應聘者需同時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6)有畢業學校或學院公章的學業成績單(研究生畢業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業成績單);
(7)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8)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編內教師同意報考證明需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提供,非編內教師由用人單位提供);
(9)報考崗位“具體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名工作室主持人證書、榮譽證書、教育教學經歷證明等),其中,報考“青年骨干教師”崗位的,需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三年以上教育教學經歷證明》;
(10)港澳居民還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5.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報名無效,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應聘者須誠信報名。報名提交成功后,即視為報考人員已承諾所填信息真實無誤。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3)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4)報考人員應對以上材料逐個命名(如:“姓名+本科畢業證書”“姓名+教師資格證書”“姓名+教育教學經歷證明”等),并放入文件夾中打包壓縮。
(二)資格初審
招聘考核組根據報考人員提供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各崗位擬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等事項,于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惠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cq.gov.cn/)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
(三)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安排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公告。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攜帶相關報名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材料、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予通過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報名材料中《報名表》、《匯總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復印件(不予退還),查驗原件。
(四)面試及成績計算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
2.面試時間:另行公告。
3.面試地點:另行公告。
4.面試形式:答辯+說課。
5.面試有關事項:
(1)面試流程:簽到→抽簽→候考→答辯+說課→候分→簽名確認分數→離開考場。
(2)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實行現場評分、現場發布成績的方式進行,面試過程由惠城區紀委監委等部門工作人員現場監督。
(4)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按規定在惠城區政府網站中公告欄上予以公告。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進入候考室,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面試。進入候考室人員除面試所需物品外請勿攜帶其他物品,面試人員面試結束并簽名確認分數后應離開考場。
有關面試人員名單、分組情況、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等事宜將于資格審查當天22:00后在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惠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最新公告欄。
6.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如面試成績相同,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主評委評分相同的,則另行面試確定。
(五)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
(七)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起薪時間為2023年9月1日。
七、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面試的合格分數線劃定為70分,未達到70分的不得列入體檢對象;
(三)招聘職位出現空缺時不遞補;
(四)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日;
(五)報考人員須自覺遵守招聘工作相關規定,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六)被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單位服務不少于5年,并簽訂服務合同。
(七)體檢、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需按《聘用通知書》規定在30天內配合區人社局、區教育局辦理聘用手續的,否則視為個人放棄聘用資格。
(八)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在招聘過程及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經查實,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對惡意干擾招聘工作的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九)經批準聘用的教師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惠城區2022年緊缺教育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2677312、2677403
監督投訴電話:0752-2587407(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