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補充非在編人員招聘簡章
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補充非在編人員招聘簡章
因工作需要,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1名,從事輔助崗位。具體詳見《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3年2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犯罪記錄,未受過任何處分;
3.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責任感,吃苦耐勞,信用良好;
4.身體健康,具備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和身體條件;
5.具備一定溝通協調能力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綜合文員(輔助崗位)(1名)
要求:本科以上學歷,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法學類專業,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間出生)。
具體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3年2月24日10:00至2023年2月28日17: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
請報考者據實填寫《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在報名時間內將此表發送至郵箱xmsmzzjj@xm.gov.cn報名。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信息,確認符合簡章規定及擬報崗位資格條件后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規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需繳納報名費。
四、考試方法
(一)資格復核
報名結束后,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負責在3月2日前電話通知報考者攜帶以下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面試資格復核:
1. 《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畢業證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5. 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張;
(二)考試方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線60分,題型為主觀題,考試時長1小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該崗位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含)。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從筆試、面試和綜合總分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參加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結果由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負責通知。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之內,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以復檢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一律無效。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體(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學歷(位)、專業目錄
用于報考的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用于報考的學位,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年)》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容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
七、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網站(網址:mzzjj.xm.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但未辦理勞務派遣等就業程序時,因考生放棄資格退出,或不符合規定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招聘名額空缺時,由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提出意見決定是否遞補。
八、其它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紀委駐統戰部紀檢組實施監督。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補充非在編人員崗位信息表(2023年2月).xls
附件2: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招聘非在編聘用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