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紹興越城區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人公告
越城區公安分局2023年第一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紹興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越城區公安分局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名,具體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及薪酬標準詳見《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
2.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7年2月24日至2005年2月23日期間出生),執法輔助需浙江省戶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1年以上;
3.具有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工作能力,身高1.70米及以上;
4.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二)資格條件
詳見《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
(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在職的紹興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
7.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23年2月24日17時—2023年3月10日17時。
2.方式:
現場報名。地點為越城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越城區二環北路洋瀆路口)。
電話報名。18888760904,婁警官;18858274677,陳警官。
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非浙江省戶籍人員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證。
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招考人員遞交報名信息后,招聘單位即可進行資格初審。
(二)筆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范圍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參加考試。
(三)體能測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測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合格者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棄權的不得列入面試名單。執法輔助崗位體能測試項目為:4×10往返跑、1000米跑。得分標準詳見附件2。
參加項目的平均分為體能成績。單個項目得分低于30分的不計分,上下兩檔之間的成績按下一檔得分計算。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通過抽簽形式分成若干面試組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棄權或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3,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入圍考察(政審)。考察(政審)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
考察(政審)期一般為2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
考察(政審)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政審)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員,由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員,由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由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
(三)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相應考試。
(四)報考人員被聘用后1年內辭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需向用人單位賠償相關的招聘費、培訓費、服裝費。
(五)招聘公告中關于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及備注等信息的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一覽表。
附件:
1.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xls
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