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肇慶鼎湖區紀委監委招聘機關雇員7人公告
鼎湖區紀委監委關于公開招聘機關雇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鼎湖區紀委監委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雇員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肇慶市鼎湖區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相關招錄程序后擇優錄用。
二、招聘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機關雇員7名,具體情況見下表:
招聘 人數 |
招聘崗位條件 |
||||||
招聘 對象 |
學歷 |
學位 |
專業 |
職稱 |
年齡 |
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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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應往屆畢業生 |
本科 及以上 |
學士 及以上 |
會計學(A120201)、會計學(B120203)、法學(A03)、法學(B03)、中國語言文學(A0501)、中國語言文學類(B0501)、新聞傳播學(A0503)、新聞傳播學類(B0503) |
無 |
40周歲以下 |
|
3 |
應往屆畢業生 |
本科 及以上 |
學士 及以上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A0812)、計算機類(B0809)、信息與通信工程(A0810)、電子信息類(B0807) |
無 |
40周歲以下 |
需經常出差、下鄉,適合男性 |
2 |
應往屆畢業生 |
本科 及以上 |
學士 及以上 |
不限 |
無 |
40周歲以下 |
需經常出差、值夜班,適合男性 |
(二)招聘條件
報考考生除符合上表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愿意履行雇員義務;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熟悉電腦操作和辦公軟件應用;
4. 畢業生報考時須已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
5.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有犯罪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即: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及所需資格條件,由應聘人員自愿報考。經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擇優錄用。筆試、面試評分實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8:00止。
2.網上報名:請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https://www.sydwzl.com/gddhjwzp2023/)按照應聘崗位報名。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招聘條件,按要求填寫本人的報名信息并提交資料。提交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隨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不合格不列入體檢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視筆試成績調整進入面試人數。考生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將在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面試時間及考試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
經筆試、面試確定考生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或體檢后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四)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由鼎湖區紀委監委派出考察組,對通過體檢的人員進行考察和綜合評定。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不按時間要求來辦理聘用手續并報到上班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由鼎湖區紀委監委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進行管理。聘用人員試用期為 1個月,初次聘期為1年。勞動合同期滿后,由鼎湖區紀委監委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續聘或解聘意見,同意續聘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資按照《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政府關于修訂<肇慶市鼎湖區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肇鼎府規〔2019〕1號)標準執行。
五、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2.考生報名后請密切留意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關于本次招聘的相關公告通知。
3.本公告由鼎湖區紀委監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向鼎湖區紀委監委組織部咨詢,聯系電話:0758-2622232。
中共肇慶市鼎湖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肇慶市鼎湖區監察委員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