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內江市委黨校考核招聘專職教師6人公告
關于中共內江市委黨校公開考核招聘專職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中共內江市委黨校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專職教師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專職教師6名。
(二)崗位類型:專業技術崗位。
二、考核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強、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報名首日未滿36周歲),具有專業技術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報名首日未滿41周歲);
5.在編在職人員應在報名前取得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回避規定;
7.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政務(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限制考聘的人員;
6.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或明確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內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mjpta.org.cn/)和中共內江市委黨校官網(http://www.njswdx.cn)發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報名
1.時間。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將相關資料傳至指定郵箱(njswdxzzk@163.com),標題統一使用“內江市委黨校公開考聘+姓名”的形式規范填寫。
報名時所需資料:《中共內江市委黨校公開考核招聘專職教師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教育部學信網學籍在線查詢驗證報告、職稱證書等原件的清晰掃描件;在編在職人員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近期免冠兩寸彩照電子檔。
(三)資格審查
由中共內江市委黨校對報考人員提交資料進行驗證、審查。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考核招聘的始終,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聘資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試講”方式進行。考聘名額與報名通過人數達到1:3比例開考,若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相應縮減或取消報考名額。考核成績低于75分,不予進入考聘下一環節。考核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注意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自行負責。
(五)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如成績相同,繼續加試,以加試的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工作由中共內江市委黨校負責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考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考核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以及體檢合格后又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因遞補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以及體檢合格后又放棄的,不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后,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要求執行,對考察人員的報考資格、人事檔案(學籍檔案)進行核實確認,主要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規定程序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因遞補人員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沒有問題反映或問題反映不影響聘用的,經相關部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不進行遞補。
(八)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考聘工作由內江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考聘的所有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六、本公告由中共內江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2-2213826(彭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0832-3090080(康老師)。